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十三届省人大二次会议第203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2-09 11:30  来源: 字体:   

湘公建议复字[2019]16号B

同意公开

湖南省公安厅

关于十三届省人大二次会议第2035号建议的答复

王金枝代表:

  您提出的第2035号建议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控的建议》已收悉。经综合省高级法院、省财政厅、省卫健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一)肇事肇祸案(事)件情况

  截止2019年331日,全省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0余万人,规范管理患者28余人,规范管理率达92.02%,居全国第二位。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19826人,其中3级以上肇事肇祸患者5730人,全部录入公安部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全部安排派出所责任民警专人管控。各地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现场处置及舆情应对工作,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舆情应对,除2018415日益阳安化籍男子徐某持钢笔劫持从长沙飞往北京航班事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外,未发生重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负面舆情案事件。

  (二)省强制医疗所强制医疗执行情况

  省强制医疗所于2011年9月成立,接收了原湖南省精神病监护治疗所305名病人,至201710月以来一直租赁场所办公,仅有设计床位500张,常年在治病人400余人。20171027日搬迁新所后,设计容量8个病区1000个床位,实际启用5个病区(因建设经费不足有3个病区没有装修)。为落实许显辉副省长关于收治与出所工作的指示精神,省强医所本着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大收治力度, 2018年收治各地送治病人29人,为2015年至2017年收治数量的总和。对各地公安办案单位申报送治但不符合收治条件的(患有传染病、严重疾病可能有生命危险或是医保手续不全等原因),暂由各地精神病医院先行收治,待符合收治条件后再予以收治。建所以来,省强制医疗所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定编30名,配备警力21名,实际在岗民警不到20人),克服困难,担当作为,累计收治病人总数591人,在治病人470人,为符合出所条件的病人办理出所121人,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救治救助、管理情况。建立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省市县均建立了精神卫生联席会议制度,80%的乡镇(街道)成立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部分村(居)委会成立了关爱帮扶小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成立了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负责精神卫生工作。2018年全省举办人员培训651场次,培训精神卫生专业人员2.6万人次。目前,全省已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46家,精神科医师达到2082名,提前实出了《湖南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确定的2.8/10万人发展目标。各市州均开通了心理援助热线电话,成立了心理危机干预队伍。43个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社会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为居家患者提供社会康复服务。全省3.8万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 “以奖代补”范围,对监护责任得到落实的家庭给予补助,减少了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风险。

  (四)经费保障情况。省财政加大投入,安排5610万元用于湖南省强制医疗所新址建设,继续安排330万元用于后续工程,2019年省强制医疗所财政预算资金1500余万元,较2018年增加150万元。2018年省财政、医保部门将省强制医疗所在治病人治疗经费从原来的50/人 ·天提高于80/人 ·天。各级财政筹措资金,支持各市州建立肇事肇祸强制医疗点,加强了保障力度。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全省市州强制医疗机构收治工作乏力。根据省人大和公安部的要求,市级政府应该成立强制医疗所或指定强制医疗病区。目前全省市州没有一个地方成立强制医疗所,因投入和运转成本过大,未来成立强制医疗所的可能性也不大。据了解,各个市州均在当地精神病医院指定了强制医疗病区。从运行情况来看,湘潭、怀化两地工作成绩较突出,其它市州强制医疗病区因财政投入问题和管理上的矛盾,加上重性精神病人基数大,经费保障不到位,普遍存在床位少、病人医疗费用欠账多、安保力量不足等问题。

  (二)湖南省强制医疗所面临出入所难的现实困境。湖南省强制医疗所是全省唯一一家强制医疗机构,受床位和出所不畅的制约,2014年9月,省公安厅与省卫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工作的通知》(湘公通【201469号),明确湖南省强制医疗所仅收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放火造成重大损失三类对象,涉及其他犯罪的由各市州建立强制医疗点予以收治。目前,湖南省强制医疗所在治病人中,住院时间5年以上的占78.6%8年以上占46%,时间最长的已达38年,使省强制医疗所成为事实上的强制养老所。出所不通,入所不畅形成的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了全省强制医疗工作的推进。为建立病人收治与出所工作新机制,201878月省强制医疗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走访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向厅领导提出了解决病人收治与出所工作的建议。

  2018年来,省强制医疗所大力开展康复工作,成立专门的康复机构,筹措资金装修康复场地,购置相应的康复器材,提高医疗水平和药品质量,积极为在治病人回归社会创造条件。同时,全面落实许显辉副省长的指示,打破三类对象和限额收治,做到应收尽收。同时,积极开展病人出所工作,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争取病人家属配合,但一年来也只出所13人,仍不到应出所人数的十分之一。

  (三)部门联动合力不足,监护奖励政策未完全落实。精神疾病防治涉及面广,牵涉的部门多,需要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财政、教育、残联等多部门各负其责,才能真正落实。目前,部分地区联席会议制度未真正落实,一定程度上导致信息不畅,互动不足,联合管控能力削弱。部分县市区以奖代补政策还没有落地,不能发挥激励监护人主动、积极履责,防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重要作用。

  (四)摸排、防范工作不到位。摸排难,部分家属对摸排工作存在顾虑,对上门随访有抵触情绪;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各部门对外地流入我省患者的异地就诊信息甚至是强制医疗信息未能有效掌握,双排查,双通报,双列管工作存在较大难度。防范难,公安机关录入系统的曾肇事肇祸患者、摸排送诊3级以上患者为19826人,而卫生系统录入全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在册患者近30万人,大部分患者风险评估3级以下,按规定不纳入公安机关管控范围,但其发病具有不确定性,难以开展具体防范。

三 、下步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厅领导高度重视,许显辉、谭和平、李介德同志先后批示,要求省强医所代拟一份以省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明确体制、职责,推动基层和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同时协调市州开展片区安置点建设。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办理《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制医疗工作的意见》代拟稿,充分征求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省残联的意见,尽快出台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病人收治与出所工作,建设良性运转机制。一是收治工作。加大收治工作力度,解决被强制医疗人员的收治问题。由湖南省强制医疗所和各地强制医疗点负责被强制医疗人员的收治工作,加大收治力度,保证应收尽收。二是出所工作。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治疗的病人依法解除强制医疗,根据情况实行分类安置,区别用药。家属有监护能力的,由强制医疗机构在相关部门配合下交被强制医疗人员家属监护治疗。根据在治病人区域分布情况,设立片区继续康复治疗安置点,安置没有监护人或监护人缺乏监护能力的病人。目前已与试点单位——常德市康复医院进行多次洽谈,形成了合作共识,待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制医疗工作的意见》之后启动试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综治部门牵头组织下,联合卫生、民政、残联、财政等职能部门,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 “防、治、控”一体化综合防控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落实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政策,督促市县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本级财力以及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从摸排发现、危险评估、救助救治、服务管控、应急处置等五个环节密切配合,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提高救治救助服务管理效率。提请党委政府牵头推动各职能部门加强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提升服务效能。比如,推动卫生部门将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的患者信息主动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公安、民政、乡镇街道等部门将在工作中发现的疑似患者及时送院评估、诊断、治疗,确保信息通畅,反映灵敏,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预防,掌握主动权。

  (四)进一步加大摸排力度,落实管控责任。督促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积极配合综治、卫计、民政、残联等部门以及社区街道、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定期对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开展走访。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严格做到“分片包干、专人管控、掌握行踪、督促治疗”,坚决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湖南省公安厅

  2019430

联系单位:省公安厅督办室

联系电话:0731-84597726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