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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湘公建议复字〔2020〕2号
陈献忠代表:
您提出的第2290号建议暨《关于湖南省禁、限城市开放电动摩托车限行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省各地摩托车限、禁行情况。目前我省长沙、衡阳、郴州市在中心城区实施了限禁摩措施;株洲、岳阳、常德、怀化、永州市未采取限禁行措施,但停止了摩托车新车上户;湘潭、益阳、娄底、张家界、湘西、邵阳市未采取摩托车城区限禁行措施;此外,各地县市城区基本没有限制摩托车通行。进入本世纪以来,我省城市道路基础设施供给不足与城市快速机动化的矛盾、交通拥堵加剧与交通成分复杂的矛盾、交通安全严峻形势与交通参与人安全文明意识薄弱的矛盾、交通安全管理与非标电动车蔓延的矛盾日趋突出。早年部分交通拥堵严重的城市采取了在中心城区限制、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政策,也是迫不得已的举措。从近年发展态势看,城区限禁摩政策也并未在我省城市进一步扩展实施。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各地城市道路基础设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增长迅速,快速增长的快递、外卖新业态也为经济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管理十分必要。去年以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新政出台,我省电车自行车地方立法进程加快,电动摩托车生产、销售有望得到规范,其登记、使用、管理有望得到加强。
二、关于推进电动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及惠民政策落实的建议。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其驾驶人考试也按摩托车标准执行。目前,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摩托车考试收费严格执行2016年湖南省发改委和湖南省财政厅文件《关于重新公布湖南省公安系统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即科目一收费50元,科目二收费60元,科目三收费60元,共计170元。此外,驾驶人培训费由驾培机构收取,体检费是由医院收取。
三、关于加快落实电动摩托车牌照办理相关政策。省公安厅历来高度重视从源头上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近年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大量综合治理工作。2019年以来,按照许显辉副省长指示要求,在综合考量管理和民生、系统研究国家新政和地方实际的基础上,完成了《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已经多次论证修改完善,目前正在按地方立法程序加快推进。2019年7月30日,省公安厅出台《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先期推动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落地实施,为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截至2020年4月12日,全省电动自行车已上牌382143台。
下步,我们将全面推进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交通管理便民利民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严格驾驶证考试收费标准,及时清理整顿收费不规范问题。二是加强与驾培机构的衔接,促进规范培训收费。三是加强与体检医院的衔接,促进规范体检收费。四是推行农村交警中队办理车驾管业务,推广乡镇和派出所代办部分业务、邮政网点代办摩托车补换领驾驶证业务。五是深化驾考改革,实施科目一“笔试”和“电脑考试”相结合,现场合格、现场发证等措施。
湖南省公安厅
2020年4月15日
联系单位:省公安厅督办室
联系电话:0731-84597726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湘潭市人大常委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