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30 09:31  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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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公开

湘公建议复字〔20201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7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陈献忠代表:

  您提出的第2274号建议暨《关于大货车强制加装后置防撞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过往交警部门对货车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的相关工作情况:

  一是车辆登记检验方面。根据部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等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8]190号)精神,目前全省车管部门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均能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及第3号修改单对车辆安装侧后防护装置进行严格查验。对未按规定安装、安装的式样、尺寸、质量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或者违规出具检验报告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近年来总队单独或会同质检部门对检验机构违规违法情况予以了严肃查处。据统计,近年来省一级及地方检查因货车侧后防护把关不严关停的检验机构有几十余家。

  二是路面查扣处理方面。20194月,总队印发了《2019年全省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7月转发了公安部交管局《区域联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均对货运车辆违法整治做出专项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的总体部署,201911月至202011月,在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开展为期一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围绕“人、车、路、企、政”等7大类15项突出风险点,开展全链条的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其中明确了追究建筑施工单位源头管理责任和查处重点,对无牌无证、非法改拼装、报废车辆以及存在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多发的货运车辆,凡从事建筑材料运输的,一律溯源建筑施工单位信息并抄高属地住建部门。201911月,由湖南牵头,联合赣鄂粤桂黔云闽琼八省开展南部区域整治“百吨王”超载货车专项行动,利用整治契机同步强化了货运车辆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违法查处力度,形成区域整治合力。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公安部交管局的部署和要求,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始终坚持对货运车辆采取系列整治行动,严查货运车辆机件设施不符合标准、未按规定按装防护装置等违法违法行为,仅2019年全省公安交管部门累计查处“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下部防护装置”违法行为23341起,同比上升22.1%,有力的打击了货车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的违法行为。

  三是宣传方面。总队先后多次制定货车整治宣传方案,各地也在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检验机构等场所公布货车安装侧后防护装置文件及宣传挂图等开展了相关宣传工作。2019年以来,我省先后曝光货车不安装侧后防护装置而引发的7起典型事故案例。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国家有明确规定,历年来交警部门对于货车安装侧后防护装置做了一些工作,但目前,正如您所言,公路上没有安装侧后防护装置还是比比皆是,一些安装了侧后防护装置的也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甚至有些驾驶员为了应付年检临时安装年检完就拆除。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结合您提出的三点建议,下一步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货车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的把关交警部门准备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落实。

  一是进一步严格货车登记和检验查验,严把货车安装侧后防护装置。总队将借助机动车查验监管平台、机动车检验监管平台,以每月异常业务通报和纪委牵头查处为抓手,严厉查处市县车管所和全省检验机构对货车不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登记和检验情况。确保在车辆登记和检验关口严把货车安装侧后防护装置。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督部门联合检查查处力度,争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切实加大货车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的宣传力度。要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全省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创作一批宣传片、宣传海报、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迅速掀起声势。要突出重点源头宣传。充分发挥交管宣传阵地作用,在车管所、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等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的重要作用、常识。要加强劝导提示宣传。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货运场站、货运企业落实告知,在站场播放安全宣传等音像资料。发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粘贴宣传标语,利用收费通道栏杆和沿线电子显示屏等发放滚动字幕。要注重倡导引导宣传,在执法活动中倡导货车驾驶人安装使用侧后防护装置。

  三是进一步加大货车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违法整治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当前正在开展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为抓手,充分应用全省执法站、超限检查站,并在货车出入较多的货场、砂场、石料厂、建筑工地、物流集散地周边道路以及出城、上下高速出入口设立临时执法点,严查货车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违法行为。将货车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违法纳入全年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做到“查处一起、处罚一起”,通过严管重罚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达到不能为、不敢为的执法效果。要分应用科技手段对货车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违法进行精准管理,应用交通违法数据综合分析平台,通过对全省货车不按规定加装安全防护设施违法处罚数据信息的分析,对违法较多的车辆和企业纳入黑名单库,将黑名单车辆信息布入缉查布控系统,做到“黑名单”车辆上路即时预警查缉的良性管理闭环,精确打击“防护栏是用于年检”的行业不良风气。对黑名单企业采取抄告、约谈的方式强化监督管理。要将货车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违法纳入文明交通诚信管理体系管理。将多次查处违法且拒不改正的货运行业驾驶人及车辆信息,通过文明交通信用信息系统推送至“信用湖南”平台,从保险购买、行业准入以及证照办理等环节对违法多发驾驶人、车辆实施联合惩戒。

湖南省公安厅

20204月8

联系单位:省公安厅督办室

联系电话:0731-84597726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湘潭市人大常委会(1)。

2274 关于大货车强制加装后置防撞栏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