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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湖南省公安厅
湘公建议复字〔2022〕6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12号建议的答复
孙艳萍代表:
您提出的第0812号建议暨《关于细化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部令法规关于摩托车驾驶证申领考试的相关规定
今年以来,公安部就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考试工作相继修改,发布了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3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1026-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等部令法规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并已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述部令法规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主要突出了“四个着力”:一是着力推出更多服务措施;二是着力强化重点驾驶人管理;三是着力改进驾驶证申领使用制度;四是着力健全驾驶考试监管机制,也从一定层面上回应了您所关注的部分核心问题:
一是明确了摩托车准驾车型。摩托车准驾车型包括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
二是明确了摩托车驾驶证考试车辆类型。普通三轮摩托车考试车辆至少有四个速度档位(不含倒车档),普通二轮摩托车考试车辆至少有四个速度档位,需要驾驶人操作离合器、换挡杆才能完成换挡操作,驱动动力装置应为内燃机。轻便摩托车考试车辆仅需车长大于1.6m,未对驱动方式和驾驶方式提出明确要求。
二、前期办理情况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建议,我厅交警总队迅速指派专人到桃源了解情况、现场督导,结合当地实际,从便利考试、服务群众、提升效率等方面入手,指导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在摩托车注册登记、考试下乡服务层面推出了相应的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由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总队申请轻便摩托车号牌库,与摩托车销售点建立工作对接,主动为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内许可的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
二是建立农村中队摩托车注册登记办理点,在郑家驿中队和漆河中队分别设立摩托车查验区,方便农村地区人民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提高工作实效;
三是购买弯梁式普通二轮摩托车用于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着力解决女同志考试不便的问题,并积极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参加轻便摩托车考试。
四是推进考试下乡服务,在郑家驿中队设置固定考点,在漆河中队、三阳中队设立流动考点,面向农村地区普及送考下乡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考试需求。
上述措施实施后,改变了桃源地区的工作状况,摩托车上牌率和执证率明显上升,人民群众也给予了积极响应和普遍认可,目前我们正在常德地区推广桃源模式。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回应您的建议,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摩托车考证需求,我厅还将深入推进以下工作事项落地见效:
一是抓紧制定符合省内实际情况的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及其配套文件,指导各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规范、高效、便捷开展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的制定,正在讨论完善。
二是尽快修订《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资格管理细则》,对考试员实行分级管理,将初级考试员资格的申领、考试和资格证书核发工作授权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充实基层考试员队伍。
三是鼓励市州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交通秩序整治的实际需要,推动考试下乡服务和摩托车注册登记上门服务。
四是推进摩托车考场规范化建设,推广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考试中增加弯梁式普通二轮摩托车考试车型的做法,重点满足女同志的考试需求,允许使用电驱动或无极变速的轻便摩托车用于轻便摩托车驾驶证考试。
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促进“平安湖南、和谐湖南”建设既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也离不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与建言献策,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促使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科学施策、依法履职、服务群众。再次感谢您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驾管支队张曦
联系电话:0731-84068089,手机号码:18173199139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常德市人大常委会
湖南省公安厅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