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
湘公建议复字〔2025〕12号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831号建议的答复
兰广湘等3位代表:
衷心感谢你们对湖南公安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辅警执法记录仪配备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了厅属相关单位会商研究,同时积极对接同级财政部门征求反馈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配备情况。公安单警装备是保障执勤、规范执法和保护民警的重要装备,是公安机关重要战斗力的重要体现。从调研情况来看,近三年全省公安机关业务装备配备更新投入经费共计约199966.74万元。其中各市州投入经费共计约185372.96万元,厅属二级预算单位投入经费共计约14593.78万元。2020年以来,省厅分三年逐步完成了全省新型单警装备更新换代,累计配发5.8万余套,一线公安民警更新配备率达100%。从统计情况来看,目前全省(不含厅本级、二级预算单位)单警执法记录仪共约33636台,其中4G版本8601台、5G版本2193台,基本保障一线民警执勤执法工作需要。
(二)财政保障情况。为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省财政每年补助市县“一村一辅警”工作经费约2.7亿元。同时,按照“向基层倾斜、向困难地区倾斜”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市县公安机关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力度。如公安口的转移支付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中,湘潭市辖区人口数占全省的3.88%,辖区面积占全省的2.36%,2025年下达给湘潭地区的因素法分配资金总量占全省公安口因素法总量的4.55%,为湘潭市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和装备建设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政策依据
经询公安部装财局和厅属相关警种,目前仅针对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佩戴执法记录仪有明确规定,针对辅警在协助开展执勤执法过程中是否必须配备执法记录仪暂未作明确要求。相关政策依据有:
(一)根据公安部《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修订)》(公装财﹝2016﹞266号)文件规定,单警执法记录仪属于配备内容中必配装备类型,配备对象为一线执法执勤民警,并按照1个/人的计量配备到位。
(二)公安部《关于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的意见》文件指出:“按照一线执法单位全覆盖原则,充分配备、全面使用执法记录仪,加强管理、及时维护,切实保障执法工作需要。依法严格落实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范围和内容要求,特别是在接处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交通执法、消防检查、提讯押解等执法环节,必须携带和使用执法记录仪。”《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第三条明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单警执法记录仪等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和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自动传输、存储、管理等设备”。
(三)《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开展执法执勤时,可以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不得配备武器”。厅警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警辅警职业保护做实从优待警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每半年对实战单位装备配备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根据需要及时配齐更新武器警械、防护装备等执法执勤装备”。
三、下步建议
据了解,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民警已人手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和警务通,符合相关要求。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文件政策和厅属相关警种反馈意见来看,警务辅助人员只能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不得从事案件调查取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处理决定等工作,即警务辅助人员只能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工作,不能单独执法,且目前没有上位文件明确辅警装备配备标准。有关辅警装备建设内容和标准(如执法记录仪)由地方公安机关会同财政部门商定。但结合我省基层公安机关日常执法执勤工作实际,辅警佩戴执法记录仪能更规范有效的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提升执法透明度,同时更好保证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建议:
(一)制订辅警装备保障标准。厅属相关单位将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规范加强一线公安机关辅警装备配备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针对基层公安机关辅警协助执法执勤过程中执法记录仪等单警装备佩戴标准进行进一步细化明确。同时根据厅政治部《2025年全省公安机关加强辅警监督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在下步统一全省辅警服装、标识、装备配备标准。
(二)强化装备规划顶层设计。根据政工部门提供的全省数据来看,全省辅警人数为86732人,其中一线勤务辅警人数为46464人。各地在制定“十五五”装备规划时,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将辅警配备执法记录仪等单警装备纳入统筹考虑,争取3-5年实现一线执法执勤辅警执法记录仪配备全覆盖。
(三)加强日常执法规范督察。提升辅警日常执法执勤过程中主动佩戴执法记录仪的执法规范化和安全意识。各级督察部门可以将辅警在协助开展执法过程中是否佩戴执法记录仪等必要单警装备纳入现场督察或执法规范化考核内容。
(四)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各级公安机关要遵循现有执法记录仪的合理利旧原则,确保民辅警在执法执勤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存量不足的情况下,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分年度安排资金为辅警合理配备执法记录仪,切实保障日常协助执法执勤需要。
湖南省公安厅
2025年4月16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单立宇
联系电话:13974874413
抄送:湘潭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