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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湘公提案复字〔2020〕5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659号提案的答复
李洪强委员:
您提出的第0659号提案暨《关于加大交通红绿灯停车线与人行横道斑马线距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停止线与人行横道线保持一定距离,是对横路行人的安全保护措施之一。而如何兼顾安全和效率,是道路基础设施设计中应当考虑的关键问题,也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需要进行规范的重点。目前,停止线与人行横道线的距离尺寸在《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等设计标准有具体规定。该国标是目前我国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的最高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即设计时必须遵循。GB5768.3-2009第5.5.4条规定:“停止线应设置在有利于驾驶人观察路况的位置。设有人行横道时,停止线应距人行横道100cm~300cm”;第5.5.5条规定:“停止线对横向道路左转弯机动车正常通行有影响的,可适当后移,或部分车道的停止线作适当后移,后移距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一般在100 cm~300 cm之间”。从标准修订的过程看,GB5768.3-2009与废止的标准GB5768-1999相比,停止线与人行横道线距离尺寸由150 cm~300 cm调整为100 cm~300 cm,其下限值还缩短了50cm,使设计时选择的范围扩大。由此可见,GB5768.3-2009这个强制性标准对停止线与人行横道线距离进行具体规定,是综合考虑了安全、效率与中国国情(横路的人多)的。
摘自GB5768.3-2009
同时,在实际交通设计时,停止线与人行横道线距离尺寸取值一般根据道路设计速度和道路交通环境具体情况而定。若道路设计速度高,选择标准规定的较小值;道路设计速度低,则选择较大值。停止线与人行横道线保持的距离过大或过小都不适宜。对于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而言,距离过大则绿灯时间通过的车辆数减少,降低车辆通行效率;对于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而言,距离过大,如果行人较多,会使后到的行人以为车辆在停止线后等待,络绎不绝横穿道路,同样降低车辆通行效率;还可能导致车辆是否起步、行人是否横路的两难选择境况,如果出现行人在人行横道与机动车相互避让的情况,是很不安全的。
欧洲国家部分道路停止线与人行横道线设置距离为5m的做法,可能并不适应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实际需求,也不符合国家标准。但是,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围绕行人过街安全保护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尝试,如吁请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大行人立体过街设施(天桥、地下通道)的建设;对于路幅相对较宽的路口,采取实体安全岛和标线安全岛的方式,完善行人二次过街安全设施;在学校、幼儿园路段设置彩色反光防滑材料的爱心斑马线。交通安全永远在路上。下步,我们还将指导各地探索采取多种交通工程措施,加强对驾驶人和行人的安全诱导提醒(如将接近人行横道线之前的路面改成较为醒目的彩色路面等国标没有限制的做法),不断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湖南省公安厅
2020年4月15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王湘秦湖南省公安厅督办室民警
联系电话:0731-84597726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110号湖南省公安厅督办室邮政编码:41000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0659 关于加大交通红绿灯停车线与人行横道斑马线距离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