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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湖南省公安厅
湘公提案复字〔2024〕6号
对省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0773号提案
的答复
刘静、张音悦委员:
省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0773号重点提案即《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问题专项整治的提案+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外交通安全防范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督促整改治理,同时综合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及长沙市人民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省现共有学校2.7万余所,在校学生约1400万人。校园周边安全涉及学生安全,事关国家民族未来、亿万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校园周边交通问题治理和校外交通安全防范,是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聚焦对表、紧密配合,强有力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消除了一大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有效压降了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在涉学校涉学生交通安全防范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始终把学生交通安全保护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常态落实上放学高峰“护学岗”勤务,精心部署春秋开学季、高考中考重要节点警务,从严查处涉校涉生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也总结提炼出整套治理经验。但是,随着城镇化、机动化的飞速发展和办学资源逐步集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两位委员调研指出的学校周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交通拥堵现象普遍、小摊贩占道经营较多、部分校园门口周边设施规划设置不合理、大型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频发、小区内部存有交通安全隐患、节假日及周末交通事故发生概率大等系列现状及问题,在各地确实存在,特别在道路基础条件较差的老城区、老旧学校周边尤其严重。我们认为,提案所提建议针对性很强,为我们协同推进校外交通安全防范和校园周边交通问题治理指明了方向。
一、提案所涉学校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省公安厅党委将该提案列为重点提案办理,明确由胡志文副厅长牵头办理,厅交警总队和长沙、衡阳交警支队均第一时间成立了办理工作专班,协同相关方面共同开展工作。针对提案中指出的问题短板,我们坚持“一校一策”、立行立改,限期整改治理到位。4月11日,李民副主席亲自带队实地考察雨花区桂花树小学、天心实验学校,与省市公安、住建、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基层政府一起现场踏勘并研究整改方案;针对天心实验学校周边缺乏人行道、人车混行的重大风险,我们推动天心区人民政府投入100多万元,新增了人行通道。8月19日,厅交警总队政委吴冰同志到咸嘉湖博才小学、市一中金山桥学校实地调研推进;8月20日至21日,交警总队工作专班前往衡阳实地调研督导蒸湘区实验中学和实验小学整改情况。从目前情况看,长沙、衡阳交警支队工作专班认真落实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针对提案指出的4所学校存在的问题,分别采取了增设人行天桥、过街斑马线和隔离护栏、减速让行标志标线,设置护学通道、调整人行横道位置和宽度,以及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等一系列整改优化措施,治理成效明显。其中衡阳市2所学校相互毗邻、隐患共生,在先期整改的基础上,衡阳交警支队邀请中南大学专业团队做了进一步交通组织优化设计,将在旅发大会结束后推动落实,我们也将跟踪督办。
二、关于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集中开展校园周边交通问题整治行动”的建议。由于校园周边交通隐患问题欠账久、存量大,又牵涉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多个环节,同时整改治理需要不少资金投入,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刘静、张音悦两位委员提案中虽然只指出4所学校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但体现的是对下一代成长的关爱、对学生安全的关心。因此,我们认为,既要落实一校一策、立行立改,更要坚持举一反三,致力于全省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环境的全面改善、整体提升,还要打造样板,重点治理一批风险隐患突出的学校,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示范带动面上的长效治理。为此,我们结合城市道路提效提质、公路安全设施提质以及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等系列部署,大力推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5月份以来,全省公安交警深入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和示范创建工作,重点完善警告标志、机动车限速标志、过街设施、信号灯、禁停网状线等“五类”基础管理设施,以及学校周边人行道、护学通道、减速丘、隔离设施等“四类”提升设施;组织各市州交警部门开展了一次异地交流、交叉检查活动,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截止目前,全省累计排查申报风险隐患治理示范学校129所,每个县市区至少1所;各地利用暑假空校档期,累积完成交通信号配时调优36组,新增交通标志标牌55块、中央隔离护栏400余米,拓宽行人横道线10处,施划热熔标线5000余平方米。长沙市在全省首创校园交通安全“三色”预警工作机制,以“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事故、交通违法和家校护学”等四大类、14项工作维度,每年对全市3000余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2轮次交通安全预警测评工作。
(二)关于“进一步配齐配强学校门口交警、城管等执法力量”的建议。提案建议“交警部门进一步配强学校门口的执法力量,确保每校每园上下学时段均有至少1名交警执勤疏导”,从目前全省公安交警的警力配置来讲,确实还难以做到。以长沙市为例,2023年底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数量就已达到3400余所,随着市城区面积不断扩张,这一数据还将持续攀升;而长沙公安交管部门现有警力(含辅警)仅1600余人,担负繁重的城区交通疏堵保畅任务,要全面落实高峰护学勤务难以实施。目前,长沙交警工作日每天从支队、大队机关抽调170余人支援一线护学,但仍难以做到勤务全覆盖,只能优先选择重要道路沿线的学校驻点进行保障,同时根据视频巡查情况及时调度路面铁骑力量机动支援加以辅助。为解决这一矛盾,各地公安、教育行政部门综合采取错峰上下学、远端停车、诱导途径车辆绕行等措施,进行人员分流、人车分流,努力缓解上下学校时段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主动推动“校家警”联动护学机制,取得了较好管控效果和社会效应;各级住建(城管)部门将市容环境整治作为重点督办事项,针对各地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流动摊贩占道、市容环境卫生脏乱等顽疾收集建立问题清单,限期督促整改落实。我们认为,在现有条件下,提升学校门口守护效能的根本出路还是要进一步落实“校家警城”等多方参与的协同共治机制。下步,还要进一步督促解决学校重视程度不够、联动程度不深、培训指导不力、装备设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逐步提升护校安园能力水平。
(三)关于“加大对未达规定骑车年龄的中小学生骑车上路行为的查处和教育”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但现实中,因上学路途远、盲目追求潮流、家长疏于管理等缘故,一些中小学生未达规定骑行年龄便上路骑行,往往还伴随着逆行、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盲目置身于高风险之中。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针,通过路面巡逻执法,及时查纠、劝阻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或造成事故的,抄告所在学校和家长,共同监督落实家庭监护责任;积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常年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常识教育;通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六一”“122”主题宣传日等载体,广泛开展公益宣传,号召全社会关心、参与少年儿童交通出行安全。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公交企业开通校园公交、通学公交,全面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政策,鼓励更多学生和家长乘坐公交车出行。
(四)关于“加强对大型车辆的安全监管”的建议。近年来,各级各地依托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工程运输车、公交车、出租车“三车”整治行动,公安、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联合打击处理了一大批违规企业和违法行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科学设置、及时调整重中型货车城区道路限禁行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城区道路客货车辆交通冲突;以21时至次日清晨为重点时段,以建设工地周边道路和许可行驶的线路为重点路段,严查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装载、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落实处罚和记分措施;指导推动各地试点大型车辆“右转停车再起步”“右转危险区”等工作措施,防范大型车辆右转盲区安全风险。住建(城管)部门狠抓专项整治与监管执法,督促各地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每季度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层级督查,强化对驶出工地的工程车辆超限超载、无牌无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纳入当月挂图作战事项。交通运输部门指导督促公交企业认真做好驾驶员培训和教育,落实学校周边车辆安全驾驶相关规定,严防学校周边发生涉公共交通安全事故。长沙市聚焦源头管理,持续强化对重点企业、车辆、驾驶人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精准宣教,对渣土车严重违法行为和高风险企业,由市渣土事务中心按照“七个一律”惩戒措施进行处置。
(五)关于“加强小区内部道路的交通管理”的建议。根据《湖南省住宅类物业项目物业服务导则》要求,物业服务项目均应建立停车场管理系统,提供社区车辆管理以及车辆、行人引导信息和相关服务;实行分类管控放行,区分本居住区车辆和外来车辆。目前我省大部分物业小区在规划建设时都考虑了小区人车分流的实际需求,并相应地配建了地下停车库。下步,住建(城管)部门将进一步推进我省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强化物业安全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将会把交通安全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通过“小手拉大手”,推动落实家庭安全教育监护责任。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配合辖区街道、住建(城管)等部门,对小区内部道路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指导业主单位或小区物业,因地制宜优化小区出入口交通组织措施,增设限速标志、减速带、凸面镜等安防设施,规范停车泊位设置管理,完善内部交通标志标线,尽量减少人车混行现象,压降内部道理交通事故。
(六)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门口交通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及“加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的建议。近年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坚持以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突出显性执法勤务机制,全面提升见警率、管事率,全力清剿重点违法,及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年均查处交通违法超3000万起,“万车违法率”由2.03下降至1.63,涉校涉生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根据委员建议,今年以来我们结合“春季守护”“夏季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充分加大了校园周边道路早晚高峰时段管控力度,同步强化路面机动巡逻和视频网上巡查勤务,严厉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社会车辆不避让校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车辆违停等易肇事肇祸致乱交通违法行为;通过顽瘴痼疾整治、道安办、学安办等平台,及时开展检查指导、通报督办;同时,结合落实“护学岗”“校家警”机制,安排民、辅警和文明交通劝导员在校门口开展护学勤务,切实加强对学校门口的交通疏导,保障师生家长的安全出行。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涉学生交通安全放在头等重要位置,坚持以公安部、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委员建议为指引,坚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在总结巩固有效经验的基础上,以深入实施《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为契机,以交通设施规范完善、交通组织安全有序、校车监管协同有力、研学交通保障到位、安全意识普遍增强、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为目标,督促指导各地积极联动教育行政、住建(城管)、教育运输以及学校、街道等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做实做好“六大提升工程”,不断优化校园周边和校外交通安全环境。
湖南省公安厅
2024年10月16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吴向阳
联系电话:0731-84068962,手机号码:18173199086
联系地址:长沙市星沙经济开发区星沙收费站旁
邮政编码:410100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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