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59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5-12-01 15:16  来源: 字体:   

湖南省公安厅

湘公提案复字〔2025〕22号

对省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59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交通运输厅:

唐鹏程等委员提出的第0591号提案暨《探索我省高速公路免费救援模式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求》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根据《湖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1〕67号)第十七条“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省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的救援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应严格执行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服务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收费。车辆救援服务单位应向当事人提供合法的收费票据。”及相关规定,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行业管理部门不涉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我厅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

湖南省公安厅

2025年4月15日

联系单位: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联系人:邓智伟

联系电话:0731-84068026手机号码:18173193683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