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
湘公提案复字〔2025〕27号
对省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71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交通运输厅:
李林山委员提出的第0715号提案暨《关于把符合条件的林区公路纳入农村公路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林区公路要认定为道路,应当具有“公共性”,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近三年,约有60%左右的交通事故发生在农村道路,其中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防护能力不足是重要原因。如果要将符合条件的林区公路转成农村公路,我厅建议必须符合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并同步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湖南省公安厅
2025年4月15日
联系单位: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0731-84068026手机号码:15773161179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