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
湘公提案复字〔2025〕6号
对省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854号提案的答复
成戊平委员:
您提出的第0854号提案暨《关于遏制远洋捕捞式刑事司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法治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中提出的第854号《关于遏制远洋捕捞式刑事司法的提案》收悉。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成立法治公安建设专班,认真研究提案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研究整改提升举措,全面落实落细。结合全省防范整治“远洋捕捞”式执法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深刻认识到“远洋捕捞”式执法的顽固性、复杂性,始终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盯立案管辖审批、跨辖区办案、涉案财物查扣冻作等关键环节,采取严格审核审批、加强信息化预警巡查、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从严追责问责等一系列举措,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执法问题进行系统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远洋捕捞”式执法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一)强化建章立制,明确管辖范围。一是严格刑事案件管辖。省公安厅于2020年8月、2023年5月接连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异地办案协作相关规定基础上,2024年6月,再次修订了《湖南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指定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明令禁止通过指定管辖手段争抢案源、远洋捕捞。二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针对涉案财物管理处置不规范问题,系统分析近3年全省公安机关罚没收入情况,并针对性开展整治。修订《湖南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明确涉案财物管理部门职责、保管、调用、处置和监督救济。三是推行执法办案“四个一律”。2024年,全面推行执法办案“四个一律”工作机制,要求“案件办理一律进系统、嫌疑人员一律进场所、规定案件一律进中心,法律文书一律电子化”,强制网上呈报《办案协作函》,违规异地办案问题明显好转,基本实现“案件全部进系统、系统之外无办案、系统之上全监管”。
(二)严格规范外省赴我省办案协作。在执法办案系统设置“请求办案协作”模块,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异地办案协作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外省公安机关来我省办案协作的,由协作地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归口接收协作请求、审核法律文书,并安排我省民警协同办理。执行异地办案协作情况,办理的主管业务部门及时报告上级警种部门。
(三)建立涉企案件预警巡查机制。依托省厅执法监管中心平台,对涉企案件实行标签化管理,设置异地办案频次、特殊案件类别、重点措施等预警点,实时监测预警违规异地办案、违规处置涉案财物的异常执法行为,及时预警发现高风险案件,并督促整改。2024年,监测预警案件已全部核查整改到位。
(四)开展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先后部署开展影响“服务人民、服务大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违规受立案、经济犯罪积案、违规冻结涉企账户、违规处置涉案财物等8类问题案件1.1万个,并组织市县公安机关开展核查整改。目前,整改率达99.71%。
(五)强化线索核查。建立执法投诉周通报、倾向性问题月研判机制,依托督察12389平台投诉、新闻舆情中心舆情监测,梳理可能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事件,按照类别、地区进行初步研判分析,对确实存在执法问题的及时督办,并对问题突出的3个市州公安机关下发《执法监督意见书》《执法风险提示函》。
(六)拓展社会监督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通过“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公开执法信息、接受投诉、设立举报渠道等方式,鼓励群众举报趋利执法行为同时,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注重与媒体、律师等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进程。
二、《提案》中指出的问题及建议
《提案》中指出,我省公安机关“远洋捕捞”式执法主要表现在:一是违规异地办案,二是超范围查扣冻、划扣涉案资金。
《提案》中建议:一是严控对异地企业的刑事立案,二是严查罚没收入的异常增长;三是规范外地来湘办案行为。
三、办理情况
针对《提案》指出的3个问题,以及针对性提出的4点建议,我厅照单全收、逐一对账销号,全力整治“远洋捕捞”式执法问题,确保存量问题集中消化、增量问题根本性遏制。
(一)开展两个专项整治。2025年2月27日,省厅部署开展集中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违规跨辖区立案管辖、违规异地执法、违规冻结资金账户、违规处置涉案财物等趋利性执法问题。2025年4月1日,省厅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举全警之力统筹推进,重点整治“执法理念不正、执法水平不高、违规受立案、滥用强制措施、违规查封扣押冻结及处置涉案财物、违反异地办案协作规定、长期搁置案件”7个方面突出问题,11个业务警种部门分别制定条线整治方案,全面推动“远洋捕捞”式执法问题清仓见底、立行立改。目前,省厅重点挂牌4个市州公安局、14个县市区公安局,约谈18个市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通过对信访举报事项核查、罚没收入异常、起底全省问题案件3496起、涉及4240个趋利执法问题;建设专门系统模块,建立全省问题案件清单,实现核查整改情况网上呈报,核查整改进度实时统计;派出2个督导组分别赴株洲、益阳开展实地督导。
(二)迅速出台制度规范。一是针对“远洋捕捞”式执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出台《防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八个严禁”》,对当前存在的越权管辖案件、违规异地办案、违法查扣冻、涉案财物违规处置等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作出铁规禁令。二是出台《湖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网络赌博案件办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办案范围、理顺审批流程。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特殊案件审批、报备和归口管理工作的通知》,在进一步严格易趋利执法特殊案件立案审批和报备、规范赴外省办案协作审批和报备的同时,对外省来湘办案的配合协作进行严格审查,在统一由法制部门归口接收协作请求的基础上,明确对外省公安机关未开具《办案协作函》或相关法律文书的,或者以警种部门跨区域协作手续替代规范的办案协作手续的,告知其补充或者重新提交,我省不予协作配合;法制部门、配合协作部门认为立案侦查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存在管辖争议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暂停配合协作,并呈报上级公安机关研究解决;外省公安机关来湘一次性派出侦查人员超过15人或者对企业负责人、10名以上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层报省厅业务主管部门。
(三)切实端正执法理念。3月3日,省公安厅举办“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5年第2次集体学习暨“湘警大讲堂”学习”,邀请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同志作执法规范化专题讲座。编制《规范涉企执法工作常用法规资料汇编》,将公安部、省公安厅等相关制度规范作为各级公安机关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发全省学习。
(四)公检法加强协作配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凝聚合力,多次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会议,建立案件指定管辖、跨省案件移送、新型网络犯罪研究、涉企挂案清理、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防范治理“远洋捕捞”式执法合力。
湖南省公安厅
2025年5月26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公安厅法制总队付筱
联系电话:1577316157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