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
湘公提案复字〔2025〕36号
对省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40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文化和旅游厅:
张业梅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密室逃脱”和“剧本娱乐”等新兴文化市场监管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全省沉浸式新业态经营活动现状
近年来,以剧本杀、密室逃脱、私人点播影院为代表的沉浸式新业态经营活动快速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丰富业余生活的同时,滋生了诸多社会安全隐患。如密闭式场所的安全隐患、剧本和主题内容过度融入恐怖、血腥、暴利等元素形成不良引导、部分场所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等。据统计,截止2025年3月1日,全省共有剧本娱乐196家,其中已办证61家,未办证135家,办证率为31.12%。密室逃脱场所184家,已办证81家,未办证103家,办证率为44.02%。点播影院268家,其中已办理经营许可证81家,未办证187家,办证率为30.22%。由于现阶段没有相关的行业规范可以遵循,缺乏一定的市场准入标准和监管依据,政府相关部门在监管措施和管理规范等方面还存在漏洞和盲区,亟待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施治、规范提质。
二、公安机关职责和工作重点
2022年6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2]70号),明确公安机关负责娱乐经营场所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公安机关重点针对沉浸式新业态经营场所可能滋生的治安问题隐患加强治安管理工作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对检查发现场所存在扰乱社会秩序和破坏社会稳定、宣扬淫秽色情邪教或者渲染暴力的,依法依规处罚;对妨害公共管理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存在涉黄、赌、毒、性侵猥亵、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严厉打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近期公安机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厉打击新业态经营场所内的违法犯罪活动。2024年至今,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涉新业态场所刑事案件15起,其中发生在点播影院的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案13起,猥亵案1起;发生在剧本杀场所的诈骗案1起。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6人,依法逮捕15人。2024年3月25日,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立案侦办“恐怖城探密”店涉嫌诈骗案,先后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1名。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辉、李某合股于2023年6月在株洲市芦淞区福鑫大厦402室开设“恐怖城探密”密室逃脱店,利用聊手+女托的“玩托”手段,利用男性处感情、好面子等心理,将受害人诱骗至店内消费或带至店楼下报刊亭购买高价巧克力实施诈骗。至案发,该团伙共诈骗76903元,被骗受害人共计82人。2024年1月12日,益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立案侦办李某等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先后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6名。经查,犯罪嫌疑人盛某沛伙同刘某鑫、李某等人合股开设一家私人点播影院,组织多名未成年女性进行有偿陪侍。该团伙主要通过抖音、美团、大众点评等网络平台,以“恋爱陪伴观影”为噱头进行线上宣传推广,从中非法牟利。2024年5月8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对陈某浩等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立案侦查,该案已刑事拘留4人,解救未成年女性5名。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浩、方某、牛某皓等人在长沙市岳麓区龙湖铂金岛A座7楼合伙经营“马克文化”私人点播影院,为获取高额利润,联合犯罪嫌疑人李某霖组织5名未成年少女(年龄14-17岁)以观影时为男性顾客提供不同敏感部位抚摸并收取费用的方式从事有偿陪侍活动。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陈某浩等人共计获利4万余元。
(二)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省公安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电影管理处、省网信办网络管理与执法处、省文旅厅市场监管处、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同志召集抖音、美团、携程、木鸟民宿、途家、小猪民宿等电商平台召开加强行业场所管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座谈会,对与问题点播影院、剧本杀、密室逃脱相关联的电商平台进行了约谈,通报了近期在电商平台投放广告的相关场所涉嫌违法违规等方面的问题和典型案例,要求各大电商平台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预防和减少行业场所内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强调公安机关要与网信、宣传、文旅等部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联合整治电商平台、点播影院、剧本杀、密室逃脱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定期通报工作机制。省公安厅已与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建立专门工作群,定期在群内通报剧本杀、密室逃脱、点播影院违法违规情况,形成了定期通报工作机制。
(四)积极开展新业态治安管理业务技能培训。2024年4月,省厅在湖南省警察学院举办全省公安机关特种行业和娱乐场所治安管理骨干培训班,14个市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及129个区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负责民警共166人参加培训,省厅汇编近30万字的《特种行业和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将新业态经营场所治安管理和打击整治工作纳入培训内容,有效提升了全省治安部门特业条线业务技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厘清工作思路,形成新业态管理工作合力。公安机关将积极对接网信、文旅、市场监管、住建、消防救援、电影主管等职能部门就沉浸式新业态经营场所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增强“一盘棋”整体推进工作意识,共同谋划、达成共识、主动出击,坚决防止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狭隘思维,构建监督管理工作相互支持与配合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一是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本地区沉浸式新业态经营场所的基本现况,摸清底数、科学分析、事前研判,对于综合评估可能出现的监督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如何适用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并做好提前谋划。二是从各自业务领域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沉浸式新业态经营场所发展趋势,找准日常监管薄弱环节,研究摸索创新管理举措,在工作实践中善于发现关键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背靠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探索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手段,积极统筹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互联互通工作机制。在经营信息通报、违法线索移送、工作会商协商、联合执法检查、督导问效等方面建立部门与部门之间、多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形成分工合作,责任共担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教育引导,助推新业态经营场所风清气正。联合有关行政部门将宣传教育培训作为促进沉浸式新业态经营场所规范管理的有效手段,多措并举推动从业主体依法经营,引导消费群体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文明消费,促进沉浸式新业态经营场所茁壮成长。一是强化从业人员守法经营的行动自觉。对经营场所负责人、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法制培训,教育引导树立“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提高行业自律,压紧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入职审查、经营项目审核、监控巡查等工作,确保规范守法经营。二是形成线上线下宣传教育矩阵。将涉及沉浸式新业态经营场所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和安全隐患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宣传教育相结合,线上宣传教育与线下宣传教育相配合的宣传教育矩阵,引导消费群体自觉抵制不良娱乐项目并鼓励经营单位创造更多益智类、教育类、法律推理类、红色文化等为主题的正能量经营项目,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娱乐氛围。三是加强场所诚信宣传引导。坚持依法、客观、审慎、动态原则,推进场所诚信建设,把诚信建设情况作为场所监管的重要依据,在日常检查、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增强行业监管的精准性、协同性和规范性,全面提升场所的诚信经营、规范管理水平。
湖南省公安厅
2025年4月15日
联系单位: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联系人:左建建
联系电话:0731-84597323手机号码:18390966679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