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各地开展禁毒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持续深入开展,国家禁毒委员会自2022年7月正式部署启动第二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90个城市被纳入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禁毒示范创建城市名单。最终,30个参创城市被国家禁毒委员会命名为第二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创建活动开展三年来,各创建城市按照《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测评体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当地禁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毒情形势持续稳中向好,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度持续上升。按照从严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国家禁毒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则,在对创建城市三年跟踪量化评估的基础上,组织验收组对30个候选城市进行实地验收并予以公示。
国家禁毒委员会指出,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不仅提升了参创城市的毒品问题治理能力,而且能够以点带面推动禁毒工作整体发展。创建禁毒示范城市,有利于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有利于推动城市禁毒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利于促进全国毒品形势的总体好转。下一步,第二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要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部署要求,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在推进中国特色毒品治理现代化上走在前、做表率,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名单
(以行政区划为序)
河北省保定市
山西省长治市
黑龙江省鹤岗市
江苏省盐城市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温州市
安徽省滁州市
福建省厦门市
福建省宁德市
江西省南昌市
江西省赣州市
山东省青岛市
山东省潍坊市
湖北省襄阳市
湖北省宜昌市
湖南省长沙市
湖南省益阳市
广东省广州市
广东省深圳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海南省三亚市
重庆市巴南区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贵州省贵阳市
贵州省遵义市
云南省昆明市
陕西省西安市
青海省西宁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