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关于公开征集肉类产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4 09:17  来源:湘西州公安局 字体:   

为严厉查处、打击肉类产品、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查处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即日起,湘西州公安局、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湘西州农业农村局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长期有效。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

1.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非法化合物、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2.屠宰厂(场)未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代宰企业“只收费不检验”;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未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购、经营病死畜禽;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线索。

3.养殖场(户)、收购贩运者违规调运,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销售或屠宰不佩戴畜禽标识的牲畜,骗取或伪造变造及转让检疫证明或检疫标志,随意弃置病死畜禽;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

4.无害化处理场未严格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调包”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

5.私屠滥宰违法犯罪线索。

6.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对畜禽肉类进货查验不到位,采购或使用病死畜禽产品、来源不明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擅自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等违法犯罪线索。

7.肉及肉制品的各类批发、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病死畜禽产品、来源不明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销售假冒牛(羊、驴)肉及肉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8.餐饮服务单位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或使用病死畜禽产品、来源不明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驴)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线索。

9.其他涉及肉和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

1.未依法取得许可(备案)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线索。

2.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犯罪线索。

3.采购、使用、销售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植物源性食品原料、农兽药残留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等作为食品原料的违法犯罪线索。

4.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生产经营侵权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违法犯罪线索。

5.其他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线索举报要求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有必要的证据。

(二)举报人要遵循实际,实事求是,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四、线索举报方式

湘西州公安局110

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湘西州农业农村局0743-8529110

特此公告。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

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湘西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