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湖南省公安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24年第六次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交流研讨心得体会。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一鸥主持交流研讨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纪律规矩、为什么要加强纪律建设、怎样加强纪律建设等重大问题,为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更好地发挥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标本兼治作用,为实现湖南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要坚定理想信念,把准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始终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覆盖开展厅机关政治巡察和市县公安机关政治、业务“双督察”,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
会议要求,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目标要求。加强警示教育,突出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这个重点,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搞清楚《条例》明令禁止的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坚持“政治第一、群众第一、基层第一、民警第一”,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规范“督检考评”,坚决纠治“远洋捕捞”“渡江侦查”等问题。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一级抓一级、带一级,把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要求和责任有力传导到基层。建立常态化随机调研机制,对厅属单位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有序有力开展。注重抓源治本,聚焦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梳理队伍管理中的风险隐患,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执法权、人事权、资金权、审批权等关键权力的制约。
谭学军、胡志文、余良勇三位同志联系学习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厅机关一级巡视员、警务专员,驻厅纪检监察组、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交流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