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公安厅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湖南省公安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公安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事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负责侦办并协调市县公安机关侦办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国籍、口岸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省看守所。组织实施对来湘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指导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置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省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制定全省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省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管理、检查和监督全省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指导和管理森林公安局森林防火等业务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湖南省公安厅现有21个内设机构,即“3部”(警令部、政治部、警务保障部)、“12总队”(国保总队、经侦总队、治安总队、刑侦总队、禁毒总队、网络安全与行动技术总队、警务督察总队、监所管理总队、法制总队、反恐怖总队、科技信息化总队、交警总队)、“5处局”(信访处、驻京维稳处、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机场公安局、森林公安局),1所直属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另,省纪委派驻省厅纪检监察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公安厅本级;
2、湖南警察学院;
3、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即交警总队,下设16个三
级预算单位);
4、湖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5、湖南省强制医疗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93,31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404.07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4,6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715.86万元,其他收入636.55万元,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8,957.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025.14万元,主要变化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747.5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增加194万元,上级财政补助减少4,830.1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043.4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增加8,957.1万元(今年首次纳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93,313.5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49,223.93万元,教育18,202.35万元,科学技术8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825.35万元,卫生健康7,314.95万元,住房保障10,659.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025.14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2,835.47万元,教育支出增加339.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增加8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034.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86.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710.4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8,077.0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9,223.93万元,占79.34 %;教育支出14,138.1万元,占7.52%;科学技术支出87.6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2.3万元,占3.99%;卫生健康支出6,572万元,占3.49%;住房保障支出10,543.1万元,占5.6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12,832.0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5,244.9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780.29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公安证照制发、公安机关资产构建及运维等方面;信息化建设支出12,776.08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内部网络租赁及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维护等方面等方面;执法办案支出35,286.18万元,主要用于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道路交通管理、拘押收教场所管理、警犬驯养等方面;高等教育支出4,648.3万元,主要用于湖南警察学院教育支出;培训支出429.4万元,主要用于各项业务素质培训;其他公安支出等1,324.7万元,主要用于证照管理政策性减收成本支出、全省统筹业务装备采购、从优待警(全省民警意外伤害保险、慰问、抚恤等)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省公安厅本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省强制医疗所4家行政单位,以及湖南警察学院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9,203.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55.8万元,上升7%,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性质的变化(办公费、印刷费全部列入基本支出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省公安厅本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省强制医疗所4家行政单位,以及湖南警察学院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62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5.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8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4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831.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5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41.6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18.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减少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73.75万元。在“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下,为了满足我省新增车辆的购置运维及旧车更新的实际需求,我厅压减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来保障。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12万元,拟召开141场会议,人数12430人次,其中包括:全省公安局长会议(人数150人,预算5万元),内容为全省公安工作部署总结;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人数130人,预算3万元),内容为全省公安党风廉政教育、通报;全省县域警务工作推进会(人数150人,预算5万元),内容为全省县域警务工作部署、推进;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2场,人数180人,预算2万元),内容为调度、推进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2021年度省禁毒委全会暨全省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人数100人,预算3万元),内容为全省禁毒工作推进、调度;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会议(4场,人数300人,预算11.5万元),内容为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推进、调度、总结;省道安委全会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人数45人,预算1万元),内容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推进;全省反恐怖工作会议(2场,人数208人,预算7万元),内容为全省反恐怖工作调度、推进;另公安厅警令部工作会议(7场,人数330人,预算10万元)、公安厅政治部工作会议(4场,人数160人,预算5万元)、公安厅警保部工作会议(3场,人数170人,预算5.5万元)、公安厅国保总队工作会议(3场,人数190人,预算4.5万元)、公安厅经侦总队工作会议(4场,人数300人,预算8万元)、公安厅治安总队工作会议(10场,人数775人,预算22万元)、公安厅刑侦总队工作会议(5场,人数460人,预算14.5万元)、公安厅网技总队工作会议(1场,人数80人,预算2.5万元)、公安厅监管总队工作会议(2场,人数110人,预算3.5万元)、公安厅交警总队工作会议(13场,人数1355人,预算70万元)、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工作会议(3场,人数150人,预算4万元)、公安厅督察总队工作会议(2场,人数150人,预算4万元)、公安厅信访处工作会议(2场,人数130人,预算3.5万元)、公安厅反恐总队工作会议(2场,人数100人,预算3万元)、公安厅科信总队工作会议(5场,人数170人,预算6万元)、公安厅法制总队工作会议(1场,人数57人,预算2万元)、公安厅禁毒总队工作会议(2场,人数120人,预算4万元)、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工作会议(1场,人数80人,预算2.5万元)、湖南警察学院工作会议(1场,人数50人,预算1万元)、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工作会议(1场,人数65人,预算2万元)、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及市州支队工作会议(56场,人数6165人,预算97万元)。
培训费预算543万元,拟开展92场培训,人数8450人,其中包括:湖南省公安厅机关青年民警干部培训班(人数100人,预算40万元)、湖南省公安厅机关民警大数据骨干培训班(人数100人,预算40万元)、湖南省厅机关民警个人培训(人数20人,预算20万元),以及交警各项业务培训(89场,人数8230人,预算443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589.4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4,299.0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54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748.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28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1,14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14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47辆,全为执法执勤用车。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4,35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04.49万元,项目支出67,851.9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