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株洲支队单位预算
2021年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株洲支队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株洲支队是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下属主管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职能部门,负责株洲市高速公路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本单位为三级预算单位,下属大队无独立预算,公开数据为全支队三级预算数据。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株洲支队现有16个内设机构,即“4科室”(办公室、政工室、交管科、法制科)、“7大队”(天元大队、荷塘大队、芦淞大队、醴陵大队、攸县大队、茶陵大队、炎陵大队)、“5中队”(朱亭中队、醴陵中队、金鱼石中队、界化垄中队、炎陵东中队)。另加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纪委派驻支队纪检监察组。
预算单位构成情况: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株洲支队单位本级预算。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4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7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7.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1.9万元,主要变化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3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增加37.9万元(2020年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未纳入2020年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415.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407.9万元,教育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9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71.58万元,教育支出增加0.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415.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07.9万元,占99.97 %;教育支出8万元,占0.0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2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21.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为专项业务费等,其中:执法办案支出1084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信息化建设支出37.9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维护等方面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478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3.1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21.1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原因是2021年较2020年新增车辆4台,增加的预算为车辆配套的运行费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3场会议,人数360人次,其中包括:党员会议(人数140人,预算1万元),内容为全支队党员大会;年度工作会议(人数140人,预算1万元),内容为年度工作会议;护路联防工作会议(人数80人,预算1万元),内容为护路联防工作工作部署、推进。
培训费预算8万元,拟开展3场培训,人数340人,其中包括:辅警年度培训(人数100人,预算4万元)、交管业务培训(人数120人,预算2万元)、法制业务培训(人数120人,预算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3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7.3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本年度未新增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万元,项目支出108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其他问题说明:2021年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局株洲支队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和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所以表10、11、15、16、17、18、19、20、21无数据。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