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省公安厅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湖南省公安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公安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事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负责侦办并协调市县公安机关侦办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国籍、口岸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省看守所。组织实施对来湘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指导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置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省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制定全省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省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管理、检查和监督全省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指导和管理森林公安局森林防火等业务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湖南省公安厅现有21个内设机构,即“3部”(警令部、政治部、警务保障部)、“12总队”(国保总队、经侦总队、治安总队、刑侦总队、禁毒总队、网络安全与行动技术总队、警务督察总队、监所管理总队、法制总队、反恐怖总队、科技信息化总队、交警总队)、“5处局”(信访处、驻京维稳处、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机场公安局、森林公安局),1所直属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另,省纪委派驻省厅纪检监察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公安厅本级;
2、湖南警察学院;
3、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即交警总队,下设16个三
级预算单位);
4、湖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5、湖南省强制医疗所;
6、湖南省森林公安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级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其他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5,07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5,845.5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72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134万元,其他收入13,586.92万元,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8,784.8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9,357.7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39,698.3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增加17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减少1,137.87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2,366.2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减少1,741.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25,07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5.33万元,公共安全180,732.74万元,教育17,386.69万元,科学技术15.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150.58万元,卫生健康7,698.4万元,住房保障11,94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9,357.7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45.3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46,621.08万元,教育支出增加533.3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增加5.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74.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20.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58.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6,7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33万元,占0.07%;公共安全支出169,769.58万元,占82.11%;教育支出11,818.71万元,占5.72%;科学技术支出15.59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1.2万元,占3.27%;卫生健康支出6,852万元,占3.31%;住房保障支出11,392万元,占5.5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30,587.7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76,176.6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19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013.8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公安证照制发、公安机关资产构建及运维等方面;信息化建设支出15,613.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内部网络租赁及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维护等方面;执法办案支出34,330.83万元,主要用于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道路交通管理、拘押收教场所管理、警犬驯养等方面;高等教育支出1,958.97万元,主要用于湖南警察学院教育支出;培训支出391.19万元,主要用于各项业务素质培训;其他公安支出等1,677.39万元,主要用于全省统筹业务装备采购、从优待警(全省民警意外伤害保险、慰问、抚恤等)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省公安厅本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省强制医疗所、省森林公安局5家行政单位,以及湖南警察学院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9,812.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99万元,上升0.07%,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省公安厅本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省强制医疗所、省森林公安局5家行政单位,以及湖南警察学院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43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6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5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181.5万元,主要是新开通平益高速路段及新增44辆高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219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7.5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08.5万元,拟召开83场会议,人数9,125人次,其中包括:全省公安局长会议(人数100人,预算14.52万元);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人数100人,预算0万元);全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人数100人,预算7.26万元);全省法治公安建设工作会(人数100人,预算6万元);全省公安机关综合调研工作会(人数46人,预算2.1万元);全省考评工作会议(人数13人,预算2.1万元);全省公安情报指挥工作会议(人数50人,预算2.3万元);全省公安警务保障工作会议(人数76人,预算3.65万元);全省公安机关安全工作会议(人数80人,预算3.68万元);全省公安经侦工作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会议(人数100人,预算1.8万元);全省治安工作会议(人数100人,预算2.5万元);全省城乡社区警务推进会(人数60人,预算2.5万元);全省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动推进会(人数50人,预算1.4万元);全省公安刑侦工作会议(人数100人,预算6.16万元);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推进会(人数62人,预算0.5万元);全省刑事技术工作会议(人数100人,预算6.1万元);全省网技工作会议(人数70人,预算1.5万元);全省公安监管部门现场会(人数100人,预算14.52万元);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人数60人,预算1.2万元);全省公安警务督察审计工作会议(人数100人,预算3万元);全省公安法制工作会议(人数60人,预算3万元);2023年机场公安工作布置会议(人数125人,预算1万元);2023年湖南省各机场公安系统经验交流会议(人数200人,预算3万元);2023年机场公安工作年终工作总结会议(人数125人,预算1万元);湖南省森林公安局长会议(人数120人,预算5万元);交警工作会议(共55场,6,668人次,预算98.5万元);其他内部工作会议(共3场,260人次,预算14.21万元)。
培训费预算425万元,拟开展64场培训,人数7,495人次,其中包括:厅机关优秀青年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人数80人,预算50万元),厅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全员轮训(人数200人,预算10万元),选派厅机关民警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人数30人,预算10万元),厅机关领导干部政治、业务能力提升班(人数100人,预算30万元),2023年机场公安局各业务部门技能提升培训(人数300人,预算5万元),湖南省森林公安派出所长业务培训(人数60人,预算5万元),以及交警各项业务培训(58场,6,725人次,预算31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306.8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3,798.1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55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950.6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26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1,2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5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77辆,全为执法执勤用车;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5,07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92.94万元,项目支出88,981.3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情见附件:2023年湖南省公安厅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