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度湖南省公安厅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工作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1-01006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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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公通〔2012〕16号
关于印发《2012年度湖南省公安厅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公安局:
现将《2012年度湖南省公安厅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2012年度湖南省公安厅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工作计划
2012年,全省公安机关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第十次“省党代会”和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以全面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为重点,以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大力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加强执法安全管理和涉案财物管理,健全执法制度,创新内部监督机制,提升执法信息应用能力,努力提高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大力提升执法主体能力素质
1、深入开展执法理念教育。结合争先创优活动,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忠真智勇、奉献为民”的湖南公安精神教育,引导执法民警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忠诚履职,执法为民。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公安法治文化氛围,组织开展“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主题征文活动。
2、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按照“问题主导训练”原则,完善政工、警种、基地三位一体的执法业务教育训练管理体制;建好网上教育训练平台,健全完善网上课堂、网上学习园地,全面推行网上练兵、网上答疑、网上考试,逐步实现教育训练工作“教、学、考、管”全程网络化;做好《行政强制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等学习培训。
3、抓好执法资格考试。继续组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按照公安部要求组织开展首次中级执法资格考试。
4、坚持从严治警。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禁令条规,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民警违规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坚决整治“软、懒、散、虚”问题。切实改进作风,力革会议多、文件多、考评多、讲话多、务虚多的积弊,提高办事效率。
二、健全完善执法制度标准体系
5、加强公安立法工作。按照立法机关的要求,组织开展相关法律调研和地方公安立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湖南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办法》等起草、论证、报审工作。
6、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7、完善执法操作制度。健全完善执法标准和程序规定,明确操作规范、固化执法流程;制定出台常见刑事案件证据规范、执法执勤动作语言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等相关制度,推广优秀执法制度。
三、拓展创新执法监督机制
8、完善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完成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功能拓展,升级系统架构与执法办案易用性改造,基本实现案卷证据材料网上流转,电子卷宗自动生成。
9、继续改革深化执法考评。调整考评方法和内容,优化考评计分标准,完善网上考评流程,形成网上网下互动考评模式。
10、整治突出执法问题。继续加大对涉案财物管理、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办人情案关系案等执法顽疾的治理力度;开展执法不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将“清网行动”中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消化处理作为执法考评重点,督促各地依法公正处理,进一步巩固深化“清网行动”战果。
11、建立常态化的明察暗访机制。加大执法检查、现场督察、警务回访、责任倒查力度,强化对执法过程的刚性制约、过程控制和系统管理。加强对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场所日常监督管理,形成网下网上涉案财物互动流程监控体系。
12、逐步推行法制员派驻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湖南省公安机关法制员管理规定》,根据条件逐步推行法制员派驻制。组织开展法制员业务竞赛。
13、推进执法公开。建立“警务执法阳光平台”,将执法办案系统中行政、刑事案件的相关信息推送到公安门户网站;通过立案公开、执法公开,建立执法规范化建设倒逼机制。
14、理顺和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委、政府、人大、
政协、检察、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全方位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处理机制,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政协、检察、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全方位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处理机制,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四、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15、抓实“一证通”。继续大力推行居住证“一证通”制度,健全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管理服务新模式;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与支持,逐步将“居住证”功能延伸至金融、公交、通信、门禁等社会领域,力争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部实现流动人口“一证通”;加快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稳步实施身份证、因私护照指纹采集工作,加快建立实有人口动态管理体系;把管理与服务、改造和帮扶统筹起来,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服务管理,加强对特殊病违法犯罪人员集中收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和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帮教帮扶。
16、建强“大防控”。全面加强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监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虚拟社会防控网等“六张网”建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统筹多种手段,将社会治安防控触角延伸到各环节;进一步创新道路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预防机制,健全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引进市场化动作模式,解决农民、学生安全出行问题,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推进消防管理向派出所延伸。
17、实现“大服务”。深化公安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研究推出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网络服务等便民利民新措施;着眼“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拓展网上项目、拓宽网上办事渠道、丰富网上办事内容。
五、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18、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公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积极推动公安机关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19、加强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积极推行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和解、调解、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民警旁听庭审等制度;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复议应诉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及时化解行政争议。规范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加强执行国家赔偿法情况的调研。
20、深化劳动教养审批制度改革。严把劳动教养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严格依法审核涉法涉诉上访劳教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1、积极开展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以省依法治省办、公安部和省厅命名表彰“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和“执法示范单位”为契机,加大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力度,加强动态管理,大力宣传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