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治建警意见》
日前,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治建警的意见》。
《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十六字"总要求,围绕政治建警,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链条明晰的责任体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制度完善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省公安队伍“四个意识”明显增强、能力素质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违法违纪明显下降、政治生态明显改善的良好局面,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湖南公安队伍。
《意见》要求,把加强政治建设置于首位,做到对党忠诚、立场坚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政治建设统领思想建设,做到思想纯洁、信念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政治建设统领组织建设,做到导向正确、保障有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高素质专业队伍,加强公安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做到作风优良、服务人民,持续用力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以政治建设纪领纪律建设,做到纪律严明、清正廉洁。
为确保《意见》贯彻落实,配套出台了《湖南省公安机关政治建警责任制规定》《湖南省公安机关请示报告规定》《湖南省公安机关改进作风规定》《湖南省公安机关规范民警交往行为规定》和《湖南省公安机关关爱民警工作规定》,成立了由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许显辉任组长的全省公安机关政治建警领导小组,并明确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和专项检查,切实强化问题倒查,责任追究。对违反政治建警文件规定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