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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发布时间:2008-12-03 00:00 字体:[ ]
许可事项: 第一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行为对象: 经营企业、使用企业单位
行为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
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数据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事期限: 10个工作日 
 
办事条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二)其他组织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需提供的全部材料: 
 1、湖南省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
 2、购买单位生产、经营许可或相关备案证明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供货单位生产、经营许可或相关备案证明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
 5、上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
 6、购买单位、供货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事程序:
 申请购买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区县级公安机关收受、审核材料—受理—市级公安机关报送—省级公安机关审批—发证
 
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七章四十三条
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厅纪委、监察室投诉电话:0731-459025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第一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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