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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1-01-15 00:00 字体:[ ]
    2011年,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公安工作、公安交管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两个坚持、三项推进”的要求,不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以保平安、保畅通、促和谐为目标,以推进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加快道路交通管理创新为动力,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执法、创新机制,积极推进全省交管工作和交警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努力构建平安交通、畅通交通、文明交通、和谐交通,为迎接建党90周年及全省“十二五”开局和“四化两型”建设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全力维护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1、认真贯彻全省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决定》,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
    2、研究制定民生警务科学评价机制,开展交通管理民意和警务调查。
    3、修改完善《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2009版)》及其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探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模式。
    4、推动农村公交建设和“衡南校车试点”工作。推动省政府召开农村交通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农村公交建设。推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湖南省校车管理办法》,规范校车的运营。
    5、推动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出台《湖南省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警告和挂牌整治制度》,推动落实乡村和街道办事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运输企业主体责任。研究建立农村派出所协管交通工作机制。
    6、根据公安部交管局要求,积极推动实施“生命防护工程”。 推动政府拿出年度计划,集中整治一批临水临崖路段和险桥险段
    7、研究制定《湖南省道路交通影响评价办法》,规定评价范围、程序和部门职责,明确公安交警部门的把关权责。
    8、重点指导湘潭、岳阳、益阳、郴州等市开展“畅通工程”,交通模范管理城市创建工作。
    9、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对超速、超员、酒后驾驶、违法载人重点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深化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活动。
    10、加强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规范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等应急管理程序,完善交通分流工作预案,提高交通应急处置水平。
    11、推动交通管理勤务改革,综合推进高速公路“疏堵保畅”工程,形成网络化、动态化、责任具体化、覆盖面广的勤务体系。
    二、大力推进公安交通科技信息建设和应用
    12、开展公安交通科技信息建设应用年活动,提升科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软硬件水平。
    13、推进全省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建设,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组织对全省外挂系统进行改造、规范,扩充外挂系统功能。
    14、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科技支撑保障工作。建设全省车驾管远程监控中心。完善“一网通”服务功能;加强考生身份监管科技装备建设。
    15、加快完善全省交通管理监控指挥调度体系。完成总队指挥中心改造,完善指挥调度、道路勤务、应急指挥功能。围绕“大情报平台”建设,完成省级公路卡口联网建设;探索交通管理数字警务模式,推广应用移动数字警务终端。
    16、建立交通管理科技应用评估考核体系,建立定期评价、通报机制,运用评价结果推进科技信息化工作。
    17、建立交通管理科技建设和应用保障体系。建设总队交通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加强科技信息专业化队伍建设。
    三、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
    18、根据实战、实用、实效的要求,开展执法功能分区建设,提高执法运行效率和执法管理水平。
    19、组织编写《湖南省公安交警执法指南》及系列技能培训教材,开展交通民警执法资格认证考试。
    20、建立和完善包括量化标准、程序标准、动作标准、形象标准以及案卷文书标准的执法标准体系。加强督导检查,提高执法质量。
    21围绕车管、驾管、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开展示范窗口和示范标兵建设,推出一批示范标兵和示范窗口。
    22、强化执法教育培训工作,举办执法技能培训班,设立随岗培训点,组建一支由执法标兵、法制能手、事故处理能手等组成的教官队伍,开展送训至基层活动。
    23、为一线执法民警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实现对执法的动态监督。
    四、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4、建立文明交通测评评价机制,完善测评体系和公示制度,推动全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整体实施水平的提升。
    25、协调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部门和各级主流媒体,巩固和完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扩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达到率和知晓率。
    26、深化与中央、省级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参与全国交通广播电台“畅行中国——文明交通在行动”百城百台大联播活动,大力推介推介湖南公安交警形象,促进交警公共关系建设。
    27、开展“护学天使行动”。组织女警队维护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期间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28、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突出抓好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的文明交通创建,加强客运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客运行业文明交通整体素养。
    29、协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动驾校落实“五个一”宣教措施: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讲好一堂交通常识课、组织每位学员观看一次宣传片、参与一次文明交通劝导服务、每位新驾驶人参加一次职业道德宣誓仪式。
    30、联合省文明办和省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的活动。
    31、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亮化工程”,加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力度,推进交警系统窗口单位宣传阵地的标准化建设。
    五、加快推进交通管理服务创新
    32、进一步简政放权、扩权强县,健全网点式服务体系,推动车驾管服务阵地前移,缩小群众办事半径,推行驾驶人考试网上报名预约、直接报名预约。
    33、制定交通管理服务站点建设标准,在全省逐步推开实施。
    34、建设全省统一的电话、短信告知平台,提高执法告知信息服务水平。
    35、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制度,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六、切实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和基础保障工作
    36、加强全省交警思想、作风建设,围绕为民办实事、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有计划地开展暗访督查,促进队伍建设,树立良好作风和形象。
    37、抓好“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征询群众对交管工作和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扎实推进突出问题的整改,深化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38、开展以学沈国初、学矮寨交警,比敬业奉献、比规范执法、比创新服务、比勤奋学习为主要内容的 “双学四比”活动。以互联网为平台,组织“最美三湘交警”评选活动。做好“矮寨交警”重大典型宣传工作。
    39、坚持从严治警,加强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无投诉、无违纪”警队创建,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公安交警参与影响交管公正执法经营活动专项行动,预防和减少队伍违法违纪问题。
    40、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精细化管理考核结果运用,营造风清气正、凭实绩选人用人的良好氛围。
    41、更加注重心理疏导和心理减压,确保民警身心健康发展,着力构建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的人文环境和生动活泼、团结和谐的警营气氛,使广大公安民警能够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42、进一步完善公安交警部门综合考评办法,健全考评机制,加大平时考评力度,督促落实部局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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