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份全省火灾情况总结
1月份,全省共发生火灾113起,直接财产损失276万元,无人员伤亡。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火灾指数全面下降,其中人员伤亡数下降100%,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82%和84%。1月份火灾主要有以下特点:
1、电气和生活用火不慎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1月份全省共发生电气火灾38起,直接财产损失16万元,分别占全省火灾总数34%和6%;其中电加热器具火灾20起,电气线路故障火灾9起,电器设备故障火灾5起。因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火灾12起,其他依次为生产作业火灾8起,吸烟3起,玩火2起,自燃1起。
2、直接财产损失主要集中在交通工具火灾。1月份全省共发生交通工具火灾10 起,直接财产损失154.5万元,分别占火灾总数的9%和56%;发生住宿场所火灾73起,直接财产损失88万元,分别占火灾总数的65%和32%,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82%和81%。发生物资仓储和厂房火灾共4起,直接财产损失3.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87%和99.6%。
3、城市市区和县城城区是火灾多发区域。城市市区和县城城区共发生火灾74起,直接财产损失70.4万,分别占全省火灾总数的65和26%。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市区和县城城区的火灾隐患相对农村更为突出,“城中村”和城市出租屋等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差,小型休闲娱乐场所和小型住宿场所易发生人员伤亡火灾。
4、上午10时至晚上22时是火灾高发时段。1月份,上午10时至晚上22时共发生火灾75起,占火灾总数的66%,是火灾高发时段。凌晨零时至8时是火灾财产损失突出时段,该时段共发生火灾26起,占火灾总数的23%,该时段火灾直接财产损失179万,火灾起均损失为6.88万元,是其它时段火灾起均损失的6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