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个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创新运用科学管理的方法,积极打造民本型、法治型、数字型、活力型交管警务,全面建设平安交通文化体系,着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的系统管理、源头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遏制交通事故,努力为党的十八大成功召开及“四化两型”建设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积极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治理
1、继续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动加大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2、按照“一乡一站”的标准,深入开展乡镇交通管理站和农村交通安全员队伍建设,推动落实人员、经费,明确职责。加强派出所协管交通安全的机制建设。
3、进一步推广“怀化经验”,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推动落实学生用车管理责任,推动解决农民出行难和农村学生出行不安全问题。
4、落实《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推动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启动对重特大事故多发地政府、公安机关、公安交警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机制。
5、完善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工作机制,加强测评成果的应用。
6、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指导意见,出台《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
7、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制定全省“十二五”交通安全规划。
8、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活动,推出一批平安畅通县市,创建10个“交通管理模范县城”、100条“文明交通示范街”;深化示范公路创建工作,重点指导创建京港澳、沪昆高速公路示范路。
9、联合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报机制、客运班线安全状况定期摸排机制、客运企业安全状况定期评估、挂牌整改和问责约谈机制,落实发车词制度。
10、改善城乡道路通行秩序,以国、省道、高速公路为重点,持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在城区开展整治酒后驾驶、涉牌涉证、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11、积极配合交通部门推动重点车辆GPS监控体系的建设,完善监管平台,推动运输企业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
12、加强应急管理,会同气象、地震、防汛等部门建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与医疗、消防、清障等部门重特大事故现场救援联动机制。
13、继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出台《湖南省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处理办法》,探索建立高速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
2、按照“一乡一站”的标准,深入开展乡镇交通管理站和农村交通安全员队伍建设,推动落实人员、经费,明确职责。加强派出所协管交通安全的机制建设。
3、进一步推广“怀化经验”,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推动落实学生用车管理责任,推动解决农民出行难和农村学生出行不安全问题。
4、落实《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推动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启动对重特大事故多发地政府、公安机关、公安交警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机制。
5、完善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工作机制,加强测评成果的应用。
6、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指导意见,出台《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
7、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制定全省“十二五”交通安全规划。
8、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活动,推出一批平安畅通县市,创建10个“交通管理模范县城”、100条“文明交通示范街”;深化示范公路创建工作,重点指导创建京港澳、沪昆高速公路示范路。
9、联合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报机制、客运班线安全状况定期摸排机制、客运企业安全状况定期评估、挂牌整改和问责约谈机制,落实发车词制度。
10、改善城乡道路通行秩序,以国、省道、高速公路为重点,持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在城区开展整治酒后驾驶、涉牌涉证、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11、积极配合交通部门推动重点车辆GPS监控体系的建设,完善监管平台,推动运输企业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
12、加强应急管理,会同气象、地震、防汛等部门建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与医疗、消防、清障等部门重特大事故现场救援联动机制。
13、继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出台《湖南省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处理办法》,探索建立高速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
二、深化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
14、建设省、市车辆和驾驶人业务监管中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联网监控中心,实现实时的语音、视频监管,实现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加强对车辆管理、驾驶人考试业务日常监管。
15、加快推进衡阳考场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大型客车、牵引车培训考试中心,建设衡阳考场视频监控平台。
16、推进驾驶人考试智能评判系统建设,在实现科目二全面采用科技手段评判的基础上,实现50%以上支队科目三考试采用科技手段评判。
17、完善驾驶人直接报名预约考试网络平台,实现考生可自主办理注册报名、自由选择培训机构、自主预约考试。
18、继续开展“人民满意车管所”、“人民满意考场”创建活动,完成全省考场等级评估工作。
19、修改完善《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试行)》,落实大中型客货车考试要求和模拟考试项目。协调交通运管部门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和卫星定位计程系统。
20、实施车辆驾驶人“再教育”工程,会同交通运管部门,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客货运驾驶人继续教育,对持有从业资格证件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两年落实不少于24个学时的继续教育。
21、建设机动车和驾驶人档案影像系统,制订相关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快推进机动车和驾驶人档案资料影像化工作。
22、加快车驾管业务下放步伐,年内实现50%以上的县级车管所可办理除四种重点车型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所有县级车管所可办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考试和注销可恢复考试业务。
23、推广使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提供信息查询、补领牌证、交通违法处理等服务。
15、加快推进衡阳考场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大型客车、牵引车培训考试中心,建设衡阳考场视频监控平台。
16、推进驾驶人考试智能评判系统建设,在实现科目二全面采用科技手段评判的基础上,实现50%以上支队科目三考试采用科技手段评判。
17、完善驾驶人直接报名预约考试网络平台,实现考生可自主办理注册报名、自由选择培训机构、自主预约考试。
18、继续开展“人民满意车管所”、“人民满意考场”创建活动,完成全省考场等级评估工作。
19、修改完善《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试行)》,落实大中型客货车考试要求和模拟考试项目。协调交通运管部门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和卫星定位计程系统。
20、实施车辆驾驶人“再教育”工程,会同交通运管部门,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客货运驾驶人继续教育,对持有从业资格证件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两年落实不少于24个学时的继续教育。
21、建设机动车和驾驶人档案影像系统,制订相关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快推进机动车和驾驶人档案资料影像化工作。
22、加快车驾管业务下放步伐,年内实现50%以上的县级车管所可办理除四种重点车型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所有县级车管所可办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考试和注销可恢复考试业务。
23、推广使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提供信息查询、补领牌证、交通违法处理等服务。
三、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24、完成综合应用平台后期工程及省厅容灾中心建设,实现同城异地容灾。
25、配合省厅完成“大情报”信息平台建设,实现重点管控人员数据资源共享、关联;建设全省业务同步数据库、数据审计和指纹识别系统。
26、完善全省公路卡口网络,新建27个公路卡口,归集160多个已建卡口数据;推广应用公路卡口缉查布控系统,健全项目建设应用规范制度。
27、建立定期通报排名机制,加强情报信息综合研判,推动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应用。
28、继续推进“一网通”工程,建设交通管理远程服务中心,研发网上支付系统,加快推进短信平台建设,与通信、声讯、邮政、快递部门合作,借助其资源和网络优势,接受群众咨询、受理一般业务。
29、加快总队指挥中心建设,建成集指挥调度、信息研判、报警服务和全省道路监控一体化的全省公安交管指挥中心;建设京港澳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系统。
30、重点加强对长沙、株洲、常德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指导和应用。
25、配合省厅完成“大情报”信息平台建设,实现重点管控人员数据资源共享、关联;建设全省业务同步数据库、数据审计和指纹识别系统。
26、完善全省公路卡口网络,新建27个公路卡口,归集160多个已建卡口数据;推广应用公路卡口缉查布控系统,健全项目建设应用规范制度。
27、建立定期通报排名机制,加强情报信息综合研判,推动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应用。
28、继续推进“一网通”工程,建设交通管理远程服务中心,研发网上支付系统,加快推进短信平台建设,与通信、声讯、邮政、快递部门合作,借助其资源和网络优势,接受群众咨询、受理一般业务。
29、加快总队指挥中心建设,建成集指挥调度、信息研判、报警服务和全省道路监控一体化的全省公安交管指挥中心;建设京港澳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系统。
30、重点加强对长沙、株洲、常德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指导和应用。
四、扎实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31、推动部门协作,加强与驾驶人互动,深入开展“牵手平安行”主题活动。
32、开展重要节点交通安全诱导服务,精心策划组织“328”、“122”等交通安全主题活动;组建交通安全宣讲团,建立常态化的宣讲机制。
33、加强交管部门官方微博、微博群等“自媒体”建设,增强自主发布信息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
34、在县市城区主干道建设文明交通形象路,推进窗口单位、客运站场等重点场所交通安全宣传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建设针对不同受众的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基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多元化的公益宣教环境。
35、建立重特大事故典型案例库,编制典型事故剖析和安全驾驶宣传手册,编写中小学生、客运驾驶人、城市新市民等重点群体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积极传播交通安全常识。
36、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创作、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
37、建立市、州以上媒体交通大联播机制,把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文化下乡”内容,完善公益宣传机制,制作精品公益广告,细化公益广告媒介等刊播安排。
38、以新闻媒体“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主动提供适合媒体表达、适应媒体需要的交通安全工作信息。
39、协调有关部门,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纳入全民志愿服务总体规划,制定文明交通志愿者注册、培训和上岗章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和主题宣传活动。
32、开展重要节点交通安全诱导服务,精心策划组织“328”、“122”等交通安全主题活动;组建交通安全宣讲团,建立常态化的宣讲机制。
33、加强交管部门官方微博、微博群等“自媒体”建设,增强自主发布信息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
34、在县市城区主干道建设文明交通形象路,推进窗口单位、客运站场等重点场所交通安全宣传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建设针对不同受众的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基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多元化的公益宣教环境。
35、建立重特大事故典型案例库,编制典型事故剖析和安全驾驶宣传手册,编写中小学生、客运驾驶人、城市新市民等重点群体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积极传播交通安全常识。
36、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创作、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
37、建立市、州以上媒体交通大联播机制,把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文化下乡”内容,完善公益宣传机制,制作精品公益广告,细化公益广告媒介等刊播安排。
38、以新闻媒体“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主动提供适合媒体表达、适应媒体需要的交通安全工作信息。
39、协调有关部门,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纳入全民志愿服务总体规划,制定文明交通志愿者注册、培训和上岗章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和主题宣传活动。
五、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40、以“两所两站一队一中心一场”(车管所、驾管所,车辆检测站、交管服务站,交警中队,教育处罚中心,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为重点,完善执勤、执法标准,实现执法执勤的标准化、信息化和工作场所管理的物业化。
41、加快配发路面执法现场记录仪,落实《湖南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加强现场执法监管。
42、结合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加强法制指导和培训服务,完善“两个人才库”建设,组织开展送训上门服务。
43、深入开展执法技能练兵和比武活动,推动执法办案“一网考”,通过网络对执法办案流程进行实时监控,实现网上执法考评。
44、按照《规范执法示范单位标准》和《执法标兵标准》,继续培养、选树第三批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
41、加快配发路面执法现场记录仪,落实《湖南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加强现场执法监管。
42、结合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加强法制指导和培训服务,完善“两个人才库”建设,组织开展送训上门服务。
43、深入开展执法技能练兵和比武活动,推动执法办案“一网考”,通过网络对执法办案流程进行实时监控,实现网上执法考评。
44、按照《规范执法示范单位标准》和《执法标兵标准》,继续培养、选树第三批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
六、切实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和基础保障工作
45、强化执法为民理念教育,集中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发现和挖掘身边的活雷锋”活动。
46、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加大警民沟通力度,增进群众对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两无”警队创建活动,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执勤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强重点信访事项办理。
48、出台全省交通协管员管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员队伍。
49、加强典型宣传,推出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基层单位和个人。
50、加强民警教育训练工作,积极举办各级干部民警、各类业务工作培训班,提升全警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51、强化从优待警,建立民警健康档案,落实职务套改和加班补贴,争取特岗津贴,试点功模疗养制度。深化创先争优,加强表彰激励。
52、丰富警营文化,建设文化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提高队伍活力和整体战斗力。
53、继续推进心理服务进警营,建立民警心理档案,查摆和解决民警心理问题。
54、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推进交警“吃皇粮”各项工作落实;积极商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增长状况、业务工作量、办案(业务)成本等因素相适应的公用经费增长机制;制定县级公安交警部门业务装备配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力争从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解决配备经费。
55、完成全省公安交警财务装备信息系统建设,对基层公安交警部门经费保障基础数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实行网上动态管理。
46、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加大警民沟通力度,增进群众对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两无”警队创建活动,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执勤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强重点信访事项办理。
48、出台全省交通协管员管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员队伍。
49、加强典型宣传,推出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基层单位和个人。
50、加强民警教育训练工作,积极举办各级干部民警、各类业务工作培训班,提升全警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51、强化从优待警,建立民警健康档案,落实职务套改和加班补贴,争取特岗津贴,试点功模疗养制度。深化创先争优,加强表彰激励。
52、丰富警营文化,建设文化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提高队伍活力和整体战斗力。
53、继续推进心理服务进警营,建立民警心理档案,查摆和解决民警心理问题。
54、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推进交警“吃皇粮”各项工作落实;积极商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增长状况、业务工作量、办案(业务)成本等因素相适应的公用经费增长机制;制定县级公安交警部门业务装备配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力争从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解决配备经费。
55、完成全省公安交警财务装备信息系统建设,对基层公安交警部门经费保障基础数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实行网上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