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信息技术工作人员3名(初级1名、中级2名)。
工作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10号省公安厅院内。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长沙有固定住所,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
4、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专业条件
1、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计算机应用、网络或通信、电子及相关专业,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6日17时截止;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持2寸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关于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至省公安厅(八一路110号)二办613室现场报名。
报名资料须真实有效,资格的复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
1.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专业水平、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及仪表气质等,满分为100分。
3.技能测试。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20%。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四) 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考察人员。政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有关情况。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1-3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不适应岗位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初级2000元、中级2600元(均不含单位保险)。试用期间按90%发放。连续工作时间每增加一年,增加聘龄补贴30元,食宿自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保障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时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熊警官 0731-84590864
黄先生 0731-84597467
附件: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应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Upload/2014/07/201407091603385100.DOC
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