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警令部关于印发《2020年度湖南省公安厅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
现将《2020年度湖南省公安厅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公安厅警令部
2020年3月11日
2020年度湖南省公安厅普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健全公安机关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做好省公安厅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公安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警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生力军作用,在全社会特别是公安民警中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建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
1.进一步加强我厅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升公安普法工作效能,落实普法工作任务,厅属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普法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并将相关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省厅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总队)备案。
2.明确普法责任。厅属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公安工作总体布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厅属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对照《湖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见附件1),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做好本部门警种普法工作,并将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情况及时报送省厅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3.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厅务会议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制度,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增强领导干部党规党纪意识;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4.加强民警学法用法培训。组织全体公安民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精神。搭建网上学法平台,在公安内网开设“公安民警网上训练中心”,定期更新法律培训内容,方便民警进行执法资格考试及专门业务知识学习和训练;积极发动民警通过互联网登录“如法网”进行学法考法,促进公安民警学习掌握与其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民警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5.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落实《湖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和《湖南省公安厅公职律师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起草、论证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当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或者听取其法律意见。加强公职律师管理,继续推动公职律师进驻工作站值班制度,制定《湖南省公安厅公职律师2020年度值班表》及《湖南省公安厅公职律师2020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将公职律师完成法律事务工作数量和质量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6.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明确要求由公安机关承担的普法任务,省厅制定了《湖南省公安厅“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见附件2),明确了厅属各单位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厅属各单位应根据省厅普法责任清单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单位今年普法工作计划。
7.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办案各环节宣讲法律,边执法边普法,耐心释法明理,及时解疑释惑。相关法律文书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在“湖南公安”“湖南公安宣传”双微平台,发布典型公安执法、司法案例,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执法公开、行政裁决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各部门警种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8.推动公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个业务警种根据本部门的执法特点,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让更多的群众熟悉公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和企业自觉守法,提升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和意识,为公安执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9.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重点普及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公布一批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
10.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完善阳光警务查询系统,扩大公开查询范围,不断丰富公众查询方式及途径,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执法、司法案件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平正义。
11.加强执法、司法案例的整理编辑。具有行政、刑事执法办案职能的厅属单位,应将本部门本单位典型执法、司法案例进行收集整理。根据以案释法案例模板(见附件3),每年度需编辑报送2个以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四)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法治宣传
12.结合公安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各警种部门要充分利用“1.10”宣传周、“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开展面向社会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编印发放普法资料,广泛宣传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
13.创新方式方法。在巩固机关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探索运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普法载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注重依托公安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深化执法公开,打造阳光警务。
14.建设公安法治文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大力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凝聚警心、锻造警魂,打牢普法工作根基。深入推进学习型公安机关建设,鼓励引导民警养成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深入钻研业务问题的良好习惯。组织开展读书会、知识竞赛、撰写文章、编写普法资料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吸引民警广泛参与、交流提高。依托公安院校、报刊、出版、文联、影视中心等机构,推动公安法治文化研究和艺术创作。大力宣传执法标兵、英雄模范和先进集体,推介优秀公安法治文化作品,讲好警察故事,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将普法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的内容,厅属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统筹协调推进。省厅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普法工作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二)及时报送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请厅属各单位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普法工作情况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报法制总队(电子版通过厅精细化办公系统发法制总队行政执法指导支队谭勇邮箱)。
附件:附件1.湖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