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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厅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1 11:07 字体:[ ]

湖南省公安厅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省公安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一年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互联网+政务服务”、道路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县域警务等多项工作成效显著,省公安厅连续四年获评省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参加“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内法规学习竞赛活动”成绩名列省直单位第一并荣获优秀组织奖,“推行三大举措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项目,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经验在全国公安法制工作会议作典型发言,公安服务平台建设经验被公安部推荐并纳入《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选编》。公安民调连续4年达到90分以上,社会治安评价得分94.33分、对公安队伍建设评价达到90.83分,再创历史新高。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入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贯工程。省公安厅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贯工程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公安厅委员会学法工作规则》,成立由副省长、公安厅长许显辉任组长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贯工程领导小组,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厅党委会的“第一议题”,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以及法律法规学习。省公安厅党委年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3次,均由副省长、公安厅长许显辉主持。全省公安机关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警日常学法、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三项制度”,完善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执法普法“三项机制”,有效提升了全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应对风险能力。二是全力推动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落地实施。副省长、公安厅长许显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先后11次专题听取、研究部署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制定《湖南省公安机关2021年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计划》,将7个方面19项具体职责任务细化分解到单位、明确到个人、落实到岗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链条。制定并抓好《执法监督规定》《执法责任体系规定》等工作制度的贯彻实施,扎实构建“统一领导、法制牵头、警种主责、协同联动”的执法大监督格局,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密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央第十督导组给予充分肯定。三是大力加强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围绕证据收集与审查判断、行政处罚法等当前公安执法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系列执法培训。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有2934名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1058名民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二)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与公安机关联网报警证明”行政确认,将“保安培训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在自贸试验区及所在县市区将“公章刻制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取消“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制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积极推进湘鄂赣地区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完成公安服务平台与省政府“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27项服务事项和8类电子证照的对接任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攻坚,完成全省公安机关128项政务服务事项“三化”攻坚任务;发布《关于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次办”便利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对12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二是深入推进“服务‘三高四新’、建设平安湖南”主题实践活动。设置园区警务室714个,增加项目警官3621名,联系走访企业32246次,办理实事25672件,侦办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涉企类案件616起。制订《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构建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授权使用资金查控平台冻结手段的审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禁逐利执法,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制订《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维护良好疫情防控秩序。协助卫健委等部门做好筛查比对、精准防控等工作,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坚固防线。四是集中打击突出违法犯罪。重拳打击跨境犯罪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省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1.33万起,抓获嫌疑人3.45万名,防止潜在损失99亿元;破获“两卡”黑灰产案件5952起,捣毁窝点1915个,缴获涉案“两卡”7.4万张。五是深入开展网络安全行政执法。发现中、高危网络安全漏洞隐患1.8万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013份,依法办理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案件、网络黑灰产案件,有效防范黑客攻击等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积极组织立法需求调研,申报《湖南省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和修订《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个立法项目。二是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定的5份规范性文件,均办理“三统一”发文程序,无规范性文件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情形。三是持续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行政处罚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规范性文件尚在有效期内20件、已过有效期22件,提请省政府废止《湖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四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选聘36名在编民警为省公安厅公职律师,为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核、复议应诉案件办理等工作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执法音视频全过程记录。一线民警执法记录仪全部配备、执法办案区视频监控全部覆盖,基本实现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双重留痕、全程记录、相互匹配、可回溯管理”。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公开。截至目前,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累计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98.2万份,接受并核查处理人民群众执法问题投诉7.3万条。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一律由省厅法制总队负责审查把关,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厅务会、厅长办公会审议,不得签署、发布。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探索建立执法办案“全网考”评价体系。研发“全网考”信息系统,推行对办案民警、审核人、审批人执法绩效积分考核,实现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和一线办案民警“四级执法绩效积分实时排名”,已在常德、娄底两地公安机关试点。二是全力打造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合成化”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全省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办案区354个,全面规范办案区运行管理,2021年全省未发生执法办案区内非正常死亡事件。三是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事项评查。对厅本级2018年以来办理的行政许可(备案)事项认真开展评查,共查出2件存在执法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六)依法防控重大突发事件。坚决打赢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攻坚战。全面启动“情报、指挥、勤务、舆情、督导”一体化运行机制,强力推进“大排查、大管控、大巡防、大督察”四大举措,部署开展“平安一号”专项行动,实现安保特护期间全省进京非访“零登记”、暴恐案事件“零发生”、重点人员“零失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零肇事”、大型活动安保“零失误”、庆典活动专用焰火产品进京护送及燃放“零差错”、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涉警负面舆情“零炒作”。
    (七)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依托涉众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经侦“神鹰”实战平台,排查预警涉众经济风险主体,侦办非法集资案件216起,挽回经济损失3.1亿元。二是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省1762个派出所配备调解室,配备专职调解员1555人,兼职调解员4510人。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紧盯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风险隐患6.3万处。三是着力化解涉警信访突出问题。公安部交办疑难信访案件化解率92.5%,省信访联席办交办起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
   (八)扎实推进“湖南公安智慧法治体系”建设。结合公安部新一代警综平台建设要求和全省公安“1518”大数据战略,加快构建“湖南公安智慧法治”体系。全面应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8月1日起,全部刑事案件通过平台进行政法机关间网上流转。目前,全省提请逮捕网上流转率达96.1%,移诉网上流转率达95.7%,换押网上流转率达83.2%。在全国率先运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网上直报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凡案必录、逢问必录、跨级直报、保护严密、智能预警的强制记录填报。开发执法办案智能辅助子系统,研发立案智能判断、证据智能校验、风险智能预警功能,实现对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3类常见刑事案件证据智能研判、立案自动发起,对案件侦查重点环节执法风险分级预警、分级管理。
    一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新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工作落实有差距。少数公安机关负责人对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等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市县两级在法治公安建设上发展不平衡,一些特色亮点工作尚未形成规模效应,极个别公安机关存在趋利执法现象。三是法治素养待提升。部分基层公安机关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时有发生,重大案轻小案、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服务等问题还未根本解决。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规划二纲要”,制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的意见》,大力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科技建设,实现公安队伍“三个绝对”的政治品格进一步锤炼,履行“三安使命”的法治素养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风险防控的机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安执法质效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全面落实法治公安建设重点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攻坚,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深化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加大对受立案、逐利执法、干预执法、压案不查、降格处理等执法顽瘴痼疾整治力度。加强执法制度体系建设,出台执法操作指引。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学法用法,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制度。针对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增强执法培训和实战训练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公安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
    (四)全力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打好依法严惩、行业治理、预警反制、源头管控、宣传教育“五大攻坚战”。扎实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全面实施“清源断流”。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坚决呵护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五)加强执法科技保障建设。完善执法办案系统,落实电子签名和电子指纹捺印应用要求,优化网上办案流程,完善证据收集指引,规范电子卷宗使用。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工作机制,建设全省执法视音频管理系统,实现对执法活动全流程记录、可回溯监管。建立执法大数据智能应用机制,升级县域警务执法风控平台预测、预防风险能力,拓展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开展态势监测和分析研判执法大数据。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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