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艳,女,41岁,中共党员,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刑侦大队二级警长,负责“利剑护蕾”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11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荣获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成绩突出个人、十佳警嫂等称号,其家庭被评为北湖区最美家庭,她为丈夫书写的廉洁家书《廉洁永驻贪念勿长》荣获一等奖,曾被湖南日报、湖南卫视、郴州日报等媒体刊载转发。
积极履职
她是守护未成年人的“护航员”
曾艳以融合履职为立足点,做引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风帆。作为“利剑护蕾”专项办的专干,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推动建立北湖区未成年一站式保护救助中心,深度参与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她认真履行“以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形成合力”的职责,加强与区检察院、教体局等九部门的沟通联系,参与起草出台强制报告联席会议机制;她积极参与社区法治文化建设,与市妇联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普法宣传培训;与区心理咨询协会配合开展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为了更好地防范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发生,她将北湖区2017年以来发生的所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逐一进行分析研判,书写相关调研分析材料10余篇,各种征求意见稿20余篇,为上级部门做好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决策和部署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
同时,曾艳还高度关注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三年来,共积极参与开展“利剑护蕾”专项排查整治行动50余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公安职能,发出公安提示函120余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清查犯罪隐患,堵塞行业漏洞。
身体力行
她是为爱奔走疾呼的“普法人”
2022年初,从曾艳带着满腔热忱踏入郴州市福泉小学的大门担任法治副校长的那一刻起,她便成为了孩子们心中温暖的光。每月一次,她都会走进辖区各中小学校,用一场场生动的法治讲座,将法律知识化作孩子们能够理解的故事,种下法治的种子。
在课堂上看见孩子们的每一次深思、每一次大笑、每一次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她都感觉特别有成就感。在一次课堂上,一个胖胖的小女孩怯弱的举着双手,站起来后满眼含泪的告诉曾艳,“阿姨,她们都叫我胖妞,不跟我玩,我一个朋友都没有,我好难过。”曾艳缓缓走下讲台,轻轻地抱住这个小女孩,给予了她足够的安全感后,重新回到讲台,正言厉色地向孩子们讲述了校园霸凌的表现形式和危害。每堂课后,曾艳都会在黑板上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因为她深知普法和帮助不应该是“人走茶凉”,而是要“持续温暖”,此后她的私人通讯俨然成了一条小热线。而那个被孤立的女孩也在课后一个月的某一天开心的打电话告诉曾艳,现在已经没有人喊她“胖妞”了,还交到了几个好朋友呢。
在工作中,她还发现偏远乡村的留守儿童多且普遍存在性教育不足、防卫意识差等特点,针对不同的问题和群体,她专门制作了法治宣讲课件,为区域内各所学校提供“菜单式”法治宣传服务。2022年以来,她和北湖区普法宣讲团成员下沉全区10余个乡镇开展“法治进乡村”“守护花蕾·为爱护航”等十余场主题法治巡讲,覆盖学生及家长万余人次,实现城乡法治宣讲全覆盖。
用心呵护
她是慰藉受伤少女的“贴心人”
曾艳充分发挥女性办案人员的优势特点,在办案惩治罪犯中既显“铁腕”,在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救助工作又显“柔情”。同时,对走上歧途的未成年人“拉一把”,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放在与办案同等重要的位置。
2024年初,某校女生小花(化名)因沉迷手机网络聊天,并通过快手APP结交了一名“男朋友”李某,两人网恋后,在李某的诱骗下,小花多次与对方进行视频裸聊,过程中李某通过录屏、截屏获取了小花的裸照、视频。后来两人发生矛盾,小花提出分手,李某将裸照视频发给了小花的父母和同学,要挟小花与他继续保持恋爱关系。小花家长得知此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李某随即被抓获。但是,小花的裸照视频在班上同学中间流传,小花因此受到了很大刺激,把自己关在家里,长时间害怕与外界接触。了解到问题的严峻性后,曾艳一边找到小花的班主任和分管学校安全的副校长,将班上存有小花照片视频的同学找出来一一进行批评教育,并将照片视频进行了永久性删除。另一方面,在班主任的陪同下,曾艳多次来到小花家中进行家访,跟小花面对面的交流,鼓励她向前看,让过去的事情过去,创造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在曾艳循循善诱下,小花已经重新迈入了校园,开始了崭新的学习生活。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我们都是一群平凡的普通人,有些人之所以不平凡,是因为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就像曾艳一样,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公安民警,但是她每天都认认真真、全力以赴地把每一件事情做好,她说,要在人生的舞台上演绎好每一个角色,去爱、去工作、去生活,不断努力和追求,让自己的人生增添更多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