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已过大半,在这段悠然时光里,同学们有更多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这一切都需建立在安全守法的基础上。骑车出行成为了很多同学的选择,但如果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则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伤人伤己,下面是几个骑车常见的危险行为,请家长和同学们引以为戒!
一、分心骑行
8月4日,常德市临澧县新安镇,刘某(16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且一边骑车一边低头看手机,结果撞上违停在路旁的一辆重型货车。所幸当时刘某车速不快,仅轻微受伤,未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二、酒后骑行+闯红灯
7月7日,邹某(17岁)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同伴行驶至永州蓝山县新建路时,闯红灯通过路口,结果与正常通行的摩托车相刮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双方驾乘人员受伤。
三、无证驾驶+不走规定车道
7月23日,常德桃源桃花大道上,一辆摩托车撞上前往机动车道行驶的自行车,事故双方均为未成年人。
摩托车驾驶人年仅16岁,无证驾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而自行车骑行人为14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机动车道行驶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快乐过暑假,但交通安全可不能“放假”。交警在此提醒各位家长,注意看管好家中的孩子,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都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且取得摩托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