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公建议复字〔2019〕8号 A类
同意公开
湖南省公安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18号建议
的答复
雷震宇代表:
您提出的第1518号建议暨《关于加大套牌车查处力度的建议》收悉。综合省市场监管局、交通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制度保障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公安交管部门一贯重视对假牌套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公安部分别出台了《办理使用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工作规范(试行)》〔2012〕239号和《关于2019年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9〕143号,对使用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案件的办理工作进行规范,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法律、政策支撑。而我省在2010年出台了《湖南省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套牌车交通违法行为工作规定(试行)》,明确了受理、立案、打击、处理等程序规定,建立了假套牌案件受理首问制,切实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
二、推进执法力度
假牌套牌违法行为危害大,被套牌者深恶痛绝,对此公安交管部门从上至下常抓不懈,重拳打击。2017年我省部署了《全省集中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会战”行动》等多个批次的系列交通违法整治,假牌套牌做为重点整治对象。全年共查处假牌套牌违法1.23万起。2018年全省共查处假牌套牌2.5万余起(其中小车7269起、摩托车17893起),并印发了《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在全省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并延续至今。在全力予以打击的同时,我们还积极推进严重交通违法公开公示,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列入重要公示内容。2018年全省累计向信用中国、信用湖南推送假牌、套牌违法人员信息2219条,联合银行、保险、交通、教育等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三、深化部门联动
在打击假牌套牌交通违法过程中,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积极联动交通、运管、军队保卫部门以及公安系统多警种主动开展联动执法,始终保持共同打击、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目前各项工作配套机制逐步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长效作用。公安部交管局、我省分别建立了打击假套牌违法行为微信群,实时发布动态,解决问题,提高打击效率。2017年,高警局张家界支队根据举报线索,查获一台牌号为湘GY0155的大型普通客车(白色)被变换成鄂AF2899的大型普通客车(蓝色),从事湖北武汉至湖南张家界客运线路的营运,及时将情况通报当地的运管、安监等部门,实行联动查处。以长沙市为例,市公安局大联合交通管理中心早在2017年就对假牌、套牌、毒驾、失驾等严重交通违法开展针对性研判,实时精准查缉,先后查处了 “GS26096假军牌”案件、“湘AT8749比亚迪变身大众出租假牌和改车”、“湘A0FM51夫妻档使用真假车”等一系列有影响、有典型代表的假牌、套牌车案件。长沙市社会化停车场接入公安交警备案登记系统的试点工作已经启动,正在全面开展摸底清查阶段,为下一步开展假牌套牌打击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我们也深化军地合作,我总队与解放军南部战区陆军保障部、湖南省武警总队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每季度将假套牌军车情况推送给军方处理。当前湖南省道安监管云一期项目已经完成研发,下一阶段将整合运管、交通、安监等部门以及公安内部的数据,为高效、精准查处打击假牌套牌交通违法提供有力支撑。
四、下一步工作
我们非常赞同您关于完善立法、加大惩戒力度的建议。事实上,公安交警部门近年也一直在推动此项工作,多次向公安部建议将此项内容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省人大和公安部汇报,争取将伪造号牌违法行为纳入刑事犯罪,将多次违法未处理行为纳入法定处罚范围。
2019年,我们将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大路面查缉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形成严管氛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
(一)深入研判分析布控。进一步深化研判力度,收集整理群众举报、非现场违法审核录入中发现、1年内2次以上补办机动车号牌记录、研判比对确定的假牌套牌车辆信息,一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
(二)加大路面查缉力度。充分发挥缉查实战中心功能作用,强化网上网下联动,确定专人通过指挥调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缉查布控系统,加强对嫌疑车辆的自动巡查、监测预警、轨迹追踪。发现嫌疑车辆预警,通过扁平化指挥,依托执法站、公路卡口、收费站、服务区等阵地拦截查处。
(三)加强重点场所排查。坚持路面查缉与场所排查相结合,深入辖区二手车交易市场、停车场、车辆修理厂、报废车回收企业、汽车美容装饰网点排查,对长期在本地行驶的外地豪华车辆、车牌与车明显不符车辆、“旧车新牌”“新车旧牌”车辆逢疑必查。协调相关部门共享停车场数据信息,加强进出停车场车辆的数据比对,及时查处假牌套牌车辆。
(四)深入清查制假源头。加大假牌套牌假证违法当事人的询问力度,深挖线索,延伸治理,查清假牌套牌假证来源以及制假售假源头,会同相关警种、部门打击制假售假窝点。加强网络巡查,发现网络平台售卖伪造牌证、变造号牌工具、翻牌器、可拆卸车牌架、号牌贴、挡牌罩等信息的,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约谈相关互联网企业,依法关闭相关网站、网店,切断网络制售假牌套牌假证渠道。
(五)斩断快递寄送渠道。针对假牌套牌假证通过快递邮寄的特点,协调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快递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收寄验视责任,对非公安交管部门交寄的或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车辆牌证,一律不得寄送。
(六)依法严厉打击惩戒。对查获的套牌假牌假证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落实罚款、拘留处罚和记分措施,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车辆有盗抢、走私嫌疑的,一律移交刑侦、海关缉私部门立案查处。对使用假牌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查明事实后,责令违法行为人全部依法接受处理。对查处的假牌套牌违法行为,及时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开公示,推送至“信用中国”“信用湖南”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湖南省公安厅
2019年4月25日
联系单位:省公安厅督办室
联系电话:0731-84597726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