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
湘公建议复字〔2025〕3号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131号建议的答复
唐国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湖南省交通车辆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主要工作情况
从2013年起,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是重点整治内容之一。该整治行动在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减少货车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亡人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2024年万人死亡率下降至0.55。
2024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持续开展路面查控,共检查货车22万余辆次,现场查处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违法行为千余起,上门督促整改800余次。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及安装车辆尾部标志板、侧后防护装置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2024年以“为夜幕增添平安色”为主题,推出《胡椒话安全亮尾是什么》《被看见才安全》系列短视频39条,《反光条原来是这样用的!涨姿势了!》等科普推文30期。湖南高速警察在11个服务区开展货车“亮尾”宣传行动,免费为5000余台货车贴上反光条。认真落实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先后印发了《湖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远程视频监管工作规范》《湖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分类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全省推行机动车检验网上预约、送检人员人证一致性比对、“交钥匙工程”等一系列服务措施,便利群众办理车检“只排一次队、全程一窗办”。在做优服务质量的同时,常态化开展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检验机构违规行为。三年来,公安交管部门共对检验机构做出暂停采信检验报告共计605站次(2022年373次,2023年168次,2024年64次),检验异常数据和违规问题正在逐年减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员安全意识不高。机动车所有人在使用车身反光标识时,普遍存在粘贴不规范的现象。认为只要灯光正常,反光标识可有可无,未意识到在夜间或恶劣天气下车身反光标识的重要作用,也没考虑到货车车身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会带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反光标识易损坏,易被尘土、污渍遮盖,很多驾驶员平时业务忙,不会及时清洗反光标识。残损、脏污的反光标识不能完整有效显示车身轮廓,影响车辆的识别性,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二)反光标识质量不达标。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车辆反光标识品牌众多、质量不一,其中有不少反光标识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起不到正常的反光效果。一些商家通过网上销售伪劣反光标识产品,其反光标识效果差,使用寿命短,粘贴不牢,风吹雨打后容易脱落,起不到警示作用。部分生产企业为节约成本,反光标识产品中根本没有高反光材料。违规生产、销售的反光标识产品,不仅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更是对生命财产够成极大威胁。
(三)相关管理环节存在漏洞。个别地方查验员业务水平不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把握不准,导致部分反光标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办理了登记。部分检验机构外检把关不严,未严格按要求检验反光标识,还有部分检验机构提供劣质的反光标识,降低检验标准,违规出具检验合格报告。部分运输企业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未建立完善的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也不到位,车辆反光标识不符合要求也未及时整改。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公安部门将与各相关部门一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广播、官方微博等各种媒体,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把国家的相关标准要求宣传告知给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联合公益机构对非机动车、摩托车开展现场免费粘贴反光标识等“荧光守护”行动,切实提高广大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深入运输企业,宣传反光标识在交通安全中的重要作用,结合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督促企业严把车辆源头检查关。
二是加强技能培训,提升执法专业水平。各级公安部门积极开展针对车辆反光标识的使用情况及技术标准,开展专项业务技能培训学习,让每位民警了解和掌握车身反光标识的技术标准粘贴方式,切实提高专业水平。通过观察车身反光标识的外形、颜色、线条、触感,能快速判断车身反光标识的真伪及粘贴是否符合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执法民警配备反光标识逆反射测量仪,进一步提升交警部门查处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使用反光标识的技术水平,避免因执法技术水平问题带来的社会纠纷。
三是强化路面执法,全面查处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公安部门主力军作用,巩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取得的效果,形成长期常态整治态势。路面民警加大对货车和挂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日常检查力度,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物流园区等场所展开集中检查,对货运车辆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或者粘贴反光标识的式样、尺寸、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处罚,同时督促尽快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特别是在夜间、清晨、傍晚等能见度较低的时间段,重点查处车辆反光标识缺失、污损或不符合标准的行为。在全国统一行动日,开展针对货车、农用车、电动车等车辆的反光标识粘贴情况的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的,责令立即整改并依法处罚,营造良好的交通通行环境。
四是严格查验检验监管,把好源头安全关。公安部门严把机动车登记关、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关、认真落实“谁查验,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机动车进行严格查验、检验。对未按规定安装粘贴车辆尾部标志板和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或者安装粘贴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业务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检验机构联合监管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车辆反光标识的合规性、检测流程的规范性以及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对发现漏检、错检检验项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检验机构依法处罚并向社会公告。
五是联合部门执法,加强反光标识质量监管。公安、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反光标识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确保反光标识的质量符合要求。推广使用先进的逆反射系数测试仪,对反光标识的光学特性进行精准检测,确保其在实际使用中的有效性。定期对市场上流通的反光标识进行抽检,重点检测反光系数、粘合强度等关键指标,对未达标产品实施市场禁入,并公示违规企业名单。建立溯源体系,推行反光标识产品电子标签或二维码溯源系统,记录生产批次、检测报告等信息,便于追踪问题,打击生产源头。对查实的违规企业实施高额罚款、吊销执照等严厉处罚。
我们将持续加强车辆反光标识的使用管理,通过强化执法、规范检测、提升意识和严格质量监管,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同时,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公安厅
2025年5月26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刘学军
联系电话:0731-84068129,手机号码:18173199129
抄送:衡阳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