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
湘公建议复字〔2025〕4号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173号建议的答复
龙兵等各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机动车辆滥用远光灯行为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构建文明使用车灯共识。依托湖南交警新媒体矩阵,策划“文明车灯·平安相随”系列主题宣传,推出《路遇“远光灯一族”怎么办?交警蜀黍支招来啦!》《滥用远光灯的致命瞬间》系列短视频39条、《远光灯原来是这样用的!涨姿势了!》《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这种情况双方都有责任》等科普推文21期。聘请汪涵、周深等公众人物担任“文明交通大使”,发布“合理用灯”公益广告17期。在湖南都市、湖南经视及各市州电视媒体开设“违法曝光台”专栏,2024年公开违规使用车灯案例213起。结合“美丽乡村行”“敲门行动”“屋场会”等“五进”宣讲活动,组织劝导员、志愿者在社区、农村人流密集路口对驾驶员详细讲解滥用远光灯的危害,展示滥用远光灯导致的交通事故场景。在98处交通安全宣教基地中设置“车灯模拟实验室”,通过VR技术还原夜间滥用灯光事故场景,创新沉浸式教育模式,组织驾驶人亲身感受远光灯对安全行车的危害。
(二)加大违法打击震慑力度。历年来,省公安厅将机动车滥用远光灯、改装车灯行为作为重点违法纳入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打击查处,2021年至2024年,全省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分别是1815起、1508起、1405起、997起。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违法驾驶人采取“现场看灯30秒”体验教育,使其在亲身体验中认识到远光灯带来的视觉疲劳及安全风险。2021年,公安部交管局下发了《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GA/T1771-2021),通过非现场执法加强对非法使用灯光(远光灯)违法行动处理力度,我省集成指挥平台已经开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备案,常德津市已经试点使用。
(三)严把机动车年度审验关。车灯亮度检测已纳入机动车年度审验必检项目,公安行业标准《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对前照灯远光灯光束发光强度做了明确查验规定。各市州交警支队建设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远程视频监管中心,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上传的检验照片(或视频)、检验数据和结果进行监督,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予以处罚。2021年-2024年,交警部门共查处违规检验机构并暂停采信检验报告10天以上的,共697站次。
(四)强化新手驾驶人培训考核。《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中已有正确使用灯光与夜间安全驾驶的教学内容,要求驾驶人熟知夜间起步、会车、超车和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正确使用灯光知识,掌握夜间安全驾驶方法;并将夜间行车正确使用灯光作为考点纳入驾驶人理论考试(科目一)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内容,并对“在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上行驶”等7种情形如何使用灯光做了细化规定。在实际考试中,除“进入无照明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每次扣5分以外,其余情形操作错误均直接判定为考试不合格。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省公安厅将持续加强对机动车辆滥用远光灯行为治理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省公安厅将联合社会企业组织开展“柔光行动”交通安全倡议活动,倡导全社会遵守交规、文明使用车光。深化立体宣教格局,推出“车灯文明”系列视频、图文、话题宣传内容,计划制作规范使用远光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协调省级主流媒体播放。二是强化立体防控。在今年各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将违规使用远光灯和非法改装车灯作为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查处。升级常德津市“自动抓拍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设备”,通过AI技术实时检测车辆灯光使用状态,自动抓拍违规行为并上传至交管平台,并逐步在全省推广。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公安交管部门持续与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车辆维修企业的联合打击,对违反国家标准加装、改装机动车灯具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从源头杜绝违规加装和改装远光灯的问题。在检验监管中,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管理,发现对不合格车辆违规出具合格报告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罚到位。
感谢您们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公安厅
2025年5月26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廖正洪
联系电话:0731-84068026,手机号码:18173199229
抄送:常德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