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
湘公建议复字〔2025〕24号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15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湖南省司法厅:
龙朝阳等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律咨询行业监督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前期工作情况
省公安厅聚焦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的主责主业,以“行刑衔接”机制为工作抓手,推进全省法律咨询行业监督监管闭环管理,既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也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根据“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联合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互通行业违规线索,通过“正向衔接”和“反向衔接”方式打破跨部门信息壁垒。
(二)重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履职尽责,依法打击非法经营、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整治“司法黄牛”、“诉讼掮客”等扰乱司法秩序现象。
(三)积极践行深化社会共治。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通过“三微一端”(微信、微博、微视频、客户端)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及时发布风险提示,进一步畅通12389等举报渠道,完善线索核查反馈机制,积极探索社会共治能效。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强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公安部《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等文件要求,依法、及时、规范、高效受理司法行政机关移送的涉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犯罪案件,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办案,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全省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日常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在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下,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以虚假宣传、冒充律师、违规收费、泄露隐私等方式进行的非法经营、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开曝光宣传,形成威慑力。
(三)加强技术赋能,优化监管手段。运用大数据分析投诉举报高频区域及异常经营模式,利用AI、大数据监测技术对网络平台广告中“包胜诉”“关系办案”等违规宣传用语及时预警处置,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线索、发送提示函。
(四)普及法律知识,满足群众需求。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社区宣传、三微一端信息推送等渠道普及法律常识,提示群众选择正规法律服务机构。在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指导下,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入公安机关公职律师、高校法律志愿团队等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机制等,不断挤压非法机构生存空间,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
(五)配合做好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配合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职业道德规范等,对有关机构和从业人员实行信用分级管理,通过公开信用评分引导公众选择优质服务,倒逼行业自我规范。
湖南省公安厅
2025年4月15日
联系单位: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联系人:徐达
联系电话:0731-84597076
抄送:株洲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