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
湘公建议复字〔2025〕59号
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2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湖南省委政法委:
彭姣等1名代表提出的第6023号建议暨《关于严格规范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处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涉案财物管理处置规定,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处置。2023年开始,我厅抽调基层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对《湖南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湘公发﹝2017﹞17号)》进行全面修订。2024年2月,修订后的《湖南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省厅一号文件形式正式下发。《办法》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日常管理、细化操作流程等,其中第三章专门对涉案财物的处理进行详细规定,第四章进一步明确涉案财物的保障、监督和救济。
二、增强创新意识,积极融入改革
按照贵委统一部署安排,指导常德、湘潭等地公安机关积极融入跨部门刑事案件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处置试点改革工作。推动各地积极探索通过设置政府公务仓、购买第三方社会仓库服务等方式实现专门管理,切实落实“跨部门统一集中管理”“办案与管理相分离”等工作要求。同时,我们切实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深入参与贵委牵头的“建立刑事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处置机制”改革等工作。
三、深化执法监督,切实整治问题
近年来,我们结合省委巡视、省委审计委员会对公安行业审计、涉企执法专项等中心工作,依托大数据应用,针对全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和保管、处置过程中的常见多发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撰写《2024年全省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财物综合审计报告》等研判报告,并在执法监管平台中设置各类智能监督预警模型,全面排查、深入整治“四超”问题(超职权、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案结物未清等涉案财物执法突出问题,及时发现、精准推送异常情况,切实纠治执法问题。
四、深化科技赋能、打造智慧管理平台
一是加快推动公安内部平台升级。去年,我们已组织业务骨干对涉案财物信息化、智能化监督管理的业务需求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全省涉案财物管理监督平台的升级改造方案,并纳入“1553智慧法治体系”项目统一推进。目前,项目正在报送省发改委进行立项审批。下步,待政府采购工作完成后,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应用。二是配合抓好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应用。积极参与贵委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应用,按照要求共享有关数据信息。参与《湖南省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业务信息系统流程及数据对接标准规范(试行)》等技术规范编制。
湖南省公安厅
2025年5月26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石俊
联系电话:0731-84597076
抄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