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单位所在的长沙市芙蓉区全域已调整为低风险地区,自4月18日起,湖南省公安厅人民来访接待室将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按照低风险区实行“严防输入、统筹兼顾”的策略,为继续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特予以温馨提示。
1.倡导网信反映。如需反映诉求或提出建议,可优先采用网上信访、来信方式。网上信访请登录湖南省公安厅官方网站(http://gat.hunan.gov.cn)的“网上民声”栏目反映有关诉求;群众来信请寄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10号湖南省公安厅信访处,邮编410000。
2.依法逐级走访。如确需通过走访反映诉求或提出建议的,请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反映问题,尽量避免人员流动,减少途中往返;涉及多人的共同信访事项,应当推选代表,人数不超过3人。
3.加强个人防护。来访群众进入接待大厅需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和居民健康码(场所码)及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主动申报不适症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体温异常,有干咳、乏力等症状者不得进入接访场所。
4.遵守来访秩序。为避免人员过度聚集,接访大厅将采取分批接待、限人限量等工作措施,请来访群众自觉遵守,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逐人填表登记、候访接谈,接谈结束后尽快返回。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接访大厅中午休息时间(11时30分至14时30分)不对外开放。周五下午仍按原安排不接待来访群众。
特此公告。
湖南省公安厅人民来访接待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