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社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涉校车道路交通事故、2023年5月份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五大曝光”行动和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提示相关情况。
一、关于今年以来全省涉校车交通事故情况
当前,我省现有注册登记的校车19077台,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涉校车道路交通事故114起,同比下降18.6%。1月1日至5月5日,全省共发生校车交通违法1534起,其中违反交通信号317起、违法停车139起、超员41起、逆行32起、无证驾驶13起、超速10起。
今年以来发生涉校车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6起,与2019年相比,涉校车一般程序事故少发生1起,少死亡2人。事故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晚高峰事故风险突出。6起事故中,有5起发生在晚高峰放学时段,占比83.3%。二是农村道路事故多发。6起涉校车交通事故全部发生在农村地区,县乡村道4起,普通国省道2起,平交路口事故风险高。其中,城步县“2·8”事故和桃江县“3·24”事故,均涉及农村地区无牌摩托车,且摩托车驾驶人均在事故中死亡。三是校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有待提高。涉校车事故中,校车驾驶人基本负有责任,且同责以上占比大,其中5起一般程序事故分别涉及违法超车、逆行、准驾不符、无证驾驶、未减速让行等违法行为。如:新化县“2·22”事故校车驾驶人逆行,石门县“4·17”事故校车驾驶人未停车让行。四是企业主体责任有待压实。校车企业对所属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有待加强,如衡南县“3.7”事故,校车驾驶人准驾不符,所在企业存在管理漏洞。五是校车监管平台使用有待加强。一些地方存在建而不用的情况或缺乏有效的维护,没有发挥平台的监管作用。大部分地方采取外包模式,委托公司进行监管,存在管理漏洞。(事故情况见附件1)
下一步,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不断强化涉校车事故分析研判、隐患排查治理、路面安全管控、事故深度调查。掌握并研判分析每一起涉校车事故,挖掘规律特点,深入开展涉校涉学亡人交通事故的深度调查,强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追责问责,及时整改暴露的问题隐患。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资格、校车企业责任落实以及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行驶路线等逐一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加大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和集中运送学生的通行路段的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校车违法行为,对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校车的,依法从重处罚,营造严管重罚的氛围。
二、2023年5月份“五大曝光”行动相关情况
(一)省内公路客运企业名下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较多的企业名单(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驾醉驾)
溆浦县日晟农村客运有限公司名下公路客运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9起。
新化县中信客运有限公司、湘潭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湖南经纬长途运输有限公司名下公路客运车辆均产生重点交通违法7起。
华容县华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名下公路客运车辆均产生重点交通违法6起。
(二)省内危险品运输企业名下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较多的企业名单(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
浏阳市鼎顺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危险品运输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35起。
醴陵市江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名下危险品运输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14起。
湖南好望达安全物流有限公司名下危险品运输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13起。
长沙市兰云物流有限公司名下危险品运输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12起。
株洲市一汽运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危险品运输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11起。
(三)省内危险品运输车辆产生重点交通违法较多的车辆名单(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
株洲市天意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湘BA6255,产生重点交通违法6起。
常德宜华物流有限公司湘J09821、株洲天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湘B11992、湖南银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湘HA7792,均产生重点交通违法4起。
湖南润通物流有限公司湘B10429,产生重点交通违法3起。
(四)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全省共14人被终生禁驾。其中因酒驾或者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4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10人。(详见附件2)
三、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提示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自控能力不足,在交通出行过程中如监护不到位易受交通事故伤害。“六一”儿童节临近,湖南交警在此呼吁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出行安全,并做安全提示:
(一)家长和学校老师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教育孩子们遵守交通信号,横过道路要走斑马线等行人过街设施,切勿翻越隔离护栏;在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要左右观望,确认安全后通过,千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跑。
(二)教育孩子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右边行走。过马路或行走在道路上,要在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遵守交通规则,不要打闹、嬉戏或做其它影响安全的动作。让孩子明白在马路上随意追逐玩闹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三)告诫孩子不要在汽车附近玩耍。幼小的孩子长得矮小,驾驶人在车内存在视野盲区,若驾驶人没有从前方、左右方视野以及后视镜中发现孩子的存在,孩子就可能被撞倒。
(四)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骑行要戴好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或靠右侧路边行驶,切记不要追逐竞驶、单手或脱把骑行。家长要尽到监管责任,防止未成年人未到年龄驾驶非机动车上路,特别要防止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上路。
(五)广大驾驶人要注意儿童活泼好动的行为特点,特别是前方有学校等指示标志时,一定要减速慢行,以便有足够的时间作出判断和采取措施,避免导致交通事故。
(六)家长驾车带孩子出行时,不要让孩子坐在前排,不要怀抱儿童或让儿童单独坐副驾位置,应根据年龄、体型选择合适的儿童安全座椅,并将其固定在后座。
附件1
2023年以来涉校车典型道路交通事故
一、2月8日17时16分许,一驾驶人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行驶至邵阳城步县356国道1500km+900m处时,因违法超车与前方同向行驶正左拐弯进岔路的湘E61686号中型专用校车(所有人: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镇金鹰幼儿园)相撞。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校车上无人员伤亡。
二、2月22日9时40分许,一号牌为湘KE0566的校车(所有人:新化县上渡街道娘家幼儿园)在娄底新化县上梅街道毛家垅村地段逆行时与一公交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校车驾驶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3月7日16时24分许,一准驾不符驾驶人驾驶湘D28825中型专用校车(所有人:衡南县江口镇明星幼儿园)行驶至衡阳衡南县214省道81km+500m处时,在路边停车时车辆发生后溜,将正下车的驾驶人推倒碾压。事故导致校车驾驶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
四、3月24日16时48分许,一驾驶人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行驶至益阳桃江县大栗港镇五羊坪村曹家坪路口时,与对向行驶的湘HA4213中型专用校车(所有人:桃江县安佳校车专营有限公司)相撞。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校车上无人员伤亡。
五、4月17日16时17分许,湘J69128号中型专用校车(所有人:湖南石门通达联运有限责任公司)在常德石门县二都街道共和路与双百路路口与一辆小车相撞后侧翻。事故中校车未停车让行负事故同等责任,小车未减速让行负事故同等责任,无人员伤亡。
六、4月25日15时6分许,一驾驶人驾驶湘H77008号中型专用校车(所有人:沅江市振华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行驶至益阳沅江市阳罗洲镇兴旺村五组路段时,刮撞横穿马路的3岁婴孩。事故造成婴孩死亡,校车上无人员伤亡。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附件2
2023年5月全省终生禁驾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