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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湖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16 17:45 字体:[ ]

目录

第一部分湖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机场公安职责:我局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履行市州一级公安机关执法权限,主要负责机场范围内空防、治安和道路交通管理,包括维护安检现场秩序、处置非法干扰航空安全事件、打击处理危害民用航空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和机场范围内其他治安、刑事案件以及专班机地面安全警卫工作。从工作性质看,机场公安工作具有安全性(以空防安全为核心)、服务性(以旅客为主要服务对象)、开放性(国门省门窗口)三个显著特征。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机场公安机构设置情况:我局下设办公室、政治处、纪委、警务保障室、空防警卫支队、直属分局、法制支队、治安(巡特警)支队、刑警(禁毒)支队、交警支队等10个内设机构,以及张家界机场公安分局和长沙、常德、怀化、永州机场派出所等5个派出机构,其中政治处、纪委、张家界机场公安分局为副处级机构,其余12个部门均为正科级机构。5个机场均设有机场交警大队,交警支队下设长沙机场交警大队,其余4个机场交警大队与所在机场派出所合署办公。目前,全省机场公安机构是两种管理体制并行,长沙、张家界、常德、怀化、永州五地机场派出所(分局)由我局直管,衡阳、邵阳、岳阳机场分局由地方公安机关管理。

决算单位构成情况:我局决算单位构成为湖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本级,无下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331.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7.61万元,减少8%,主要是因为:进一步加强了预算管理,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40.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73.10万元,占90%;其他收入467.53万元,占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9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3.83万元,占56.46%;项目支出828.59万元,占43.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36.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24万元,增加0.59%,主要是存在上年度结余结转指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36.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5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24万元,增加0.59%,主要是其他收入保障减少,相应增加财政拨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36.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612.52万元,占83.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15万元,占5.10%;卫生健康支出224万元,占5.15%;住房保障支出280万元,占6.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78.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3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8%,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

(1)公安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2691.65万元,支出决算308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年中追加的人员综治绩效奖金。

(2)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110万元,支出决算38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转移支付资金预备费等。

(3)公安执法办案。

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转移支付资金预备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离退休人员综治及绩效奖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18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3%.

3、卫生健康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年初预算130万元,支出决算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5.38%。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年初预算102万元,支出决算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8.04%。

4、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230万元,支出决算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9.13%。

(2)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

年初预算105万元,支出决算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3%。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6.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05.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490.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5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31.71万元,完成预算的99.03%,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预算的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管理规范,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管控严格;年中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支出0万元相比,增加1.7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压减公务接待费为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1万元,占1.3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0万元,占98.70%。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个、来宾98人次,主要是国内公务接待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及燃油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

八、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4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3.51万元,降低11.47%。主要原因是:年末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待支付。

九、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0万元,均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会议产生的费用。主要为下属单位(张家界机场公安分局、常德机场派出所、芷江机场派出所、永州机场派出所)前往局本部参加会议产生差旅费。

十、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万元,无授予中小企业采购合同。

十一、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无50万以上通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二、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在收到《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拟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组织单位进行自评工作。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均已按要求上报一级预算单位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20年度湖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度湖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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