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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湖南省公安厅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28 15:29 字体:[ ]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湖南省公安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公安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事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负责侦办并协调市县公安机关侦办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国籍、口岸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省看守所。组织实施对来湘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指导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置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省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制定全省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省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管理、检查和监督全省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指导、监督森林公安局业务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省公安机关现有14个市州公安局、129个县市区公安局、2018个派出所。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整体部署,湖南省公安厅机构改革正在进行中,目前内设机构方案尚未出台。省公安厅现有21个内设机构,即“3部”(警令部、政治部、警务保障部)、“12总队”(国保总队、经侦总队、治安总队、刑侦总队、禁毒总队、网络安全与行动技术总队、警务督察总队、监所管理总队、法制总队、反恐怖总队、科技信息化总队、交警总队)、“5处局”(信访处、驻京维稳处、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机场公安局、森林公安局等),1所直属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另,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厅纪检监察组。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949.52万元,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省公安厅无省级专项资金。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90,266.28万元。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984.6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一般业务办案、中心工作、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

2、信息化建设支出13,446.49万元,主要用于公安科技信息化及手段建设方面;

3、执法办案支出32,382.87万元,主要用于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道路交通管理等执法办案方面;

4、教育支出6,301.76万元,主要用于警院高等教育、民警体能及各项业务素质培训方面;

5、其他公安支出9,150.55万元,主要用于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科学技术以及交通运输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2.41万元。系2020年下达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运行资金,用于岳麓、醴陵基地建设,2019年签订施工合同,2020年按照合同约定支付1,002.4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度,省公安厅财政经费拨款整体支出215,21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21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2.41万元。预算经费由省公安厅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预算,经厅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后,下达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由厅警务保障部对资金进行统一集中核算,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审计。为确保各项目顺利规范执行,省公安厅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湖南省公安厅财务管理规定》等规定文件执行计划。

2020年度,根据省公安厅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计划,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和“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新时代公安工作方针,以“四个大抓”警务为牵引,以风险防控攻坚战、公安工作现代化为主线,紧紧围绕“双十项”任务,持续推进政治建警,创新开展县域警务,统筹推进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有力维护了全省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年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省公安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投入运行成本情况分析。

2020年预算投入分配情况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4.33%;“三公”经费支出总额6,646.31万元,控制率为92%。公用经费支出总额18,302.59万元,控制率为94.48%。

(二)执行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质量较好。2020年全年预算指标23.56亿元,执行数21.96亿元,执行率93.24%。基本支出12.99亿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56亿元,我厅预算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项目支出指标完成率达90.59%。

2、预算管理较为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

(1)管理制度健全。我厅严格预算管理,坚持执行预算和财务相分离的制度,建立了《湖南省公安厅财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预算资金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同时,2020年我厅试行了《湖南省公安厅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建设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等绩效制度方案,加强了绩效管理水平。

(2)资金使用管理逐步加强。我厅做到资金使用规范,注重实效,支出审批程序严格,支出费用合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控制人员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公用支出,严格做到“无预算、无支出”。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的情况。同时,为了加强过“紧日子”思想,我厅出台了《全省公安机关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十项措施》,更好地规范了资金的使用。

(三)产出和效益情况分析。

我厅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严格进行绩效目标管理,通过建立实施事前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运行监督、事后绩效结果评价等措施,建立了合理完善的制度体系和高效有序的运转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的效率、效能、效应和可持续性都明显增强,切实提升了公安机关整体支出效益,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多内容详见附件2。

1、打击各项突出违法犯罪效果显著。2020年预算安排执法办案相关经费3.62亿元,用于政保维稳、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禁毒管理、打击跨境赌博、命案积案攻坚等各项工作,有力维护了全省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逃犯清零”行动中,全省200余名涉黑涉恶目标逃犯全部到案,在全国率先“清零”;深挖命案积案,破命案积案200余起,增长137.17%,命案积案破案率排名全国前三;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800余起,占全国总数的六分之一;“整治外流贩毒”专项行动中,外流贩毒人员下降62%;深化“清隐清零清库”和“平安关爱”行动,全省现有吸毒人员总数下降20%;全省刑事案件公诉率、行政案件办结率分别达68.6%、40.8%,创历史新高;绝对不捕不诉案件人数、行政复议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数均创历史新低,我省执法监管机制建设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工作经验被全国推介。

2、整治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成果突出。2020年预算安排道路交通管理相关经费2.46亿元,我厅以“四个大抓”警务战略为牵引,紧紧围绕“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总目标,以“压事故、保畅通、强能力、严问责”为总要求,以深化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和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为总抓手,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支撑,有力确保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全年共发生亡人交通事故5413起、死亡5621人、受伤2036人,同比分别下降6.9%、7.57%、11.21%。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18起,同比减少6起,5人以上事故“零发生”,是全国5个未发生5人以上事故的省份之一,圆满实现了“两个坚决”的工作目标。我省在全国“平安建设”考核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得满分。高速公路“百日行动”、全国交警系统内网信息、部局刊载典型经验简报、交警网校应用等工作排名全国第一,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进入全国前列。公安部交管局在我省召开现场会,向全国推介湖南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典型经验。

3、打造全国重点公安院校成绩斐然。2020年预算安排警察学院教育支出相关经费9,599.39万元,用于积极创建全国重点公安院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3名教师分别荣获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获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3项,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70项。学生全年获省级以上奖项达50余项,全年学生中有1人被评为“全省百佳党员”,1人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荣誉称号,59人被评为“全省优秀毕业生”,9人荣获国家奖学金,184人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被评为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新增国家级一流专业2个(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一流课程2门(平安湖南社会实践、视频侦查),新增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1门,禁毒学、信息安全2个专业获得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成功申报“湖南警察法学”省高等学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先后成功举办了公安学学科建设高峰论坛暨国家一流专业(治安学)建设点规划论证会、公安院校通识课课程建设暨课程思政研讨会等大型学术会议。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观念有待加强。我厅相关单位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任务、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另,我厅配套的工作机制还不够成熟,相应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还在制定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管理的参与性不足,各个单位填写的绩效自评表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不细致,难以起到明显的作用。

(二)预算调整率过高。本年度预算执行中,预算调整率偏高,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项目计划与执行之间产生的偏差,导致项目经费无法支出,调整用于其他需要支付的项目。

(三)绩效目标制定欠科学。因为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很多项目专业性较强,绩效目标的制定无法借鉴一般项目目标设置的共性,没有绩效目标制定相应的规范,导致绩效目标的制定欠科学。

(四)事权支出不匹配项目绩效管理困难。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我厅存在具体业务经办,项目建设实际在其他下级预算单位或基层公安,经费却由我厅统管的项目,例如,转移支付集中采购。这类项目涉及到多个经办单位,统计存在困难。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照各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和年度收支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调整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健全预算管理体系,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同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研究,设置绩效目标需量化、全面,确保绩效目标完整反映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切实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各级人员绩效管理意识、树立正确的绩效管理理念;强化资金管理牵头部门、归口部门及建设部门的责任,提高参与度,促使绩效管理工作高效运行。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我厅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研究《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绩效管理问价,制定下发了《湖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组织厅二级预算单位和厅属各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及时汇总,对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经过分析讨论、抽检调查、总结归纳形成了绩效自评报告。

我厅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告在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同时予以公开,数据真实可靠,并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进行挂钩。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纳入2020年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省公安厅本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即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设16个三级预算单位)、湖南警察学院、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省强制医疗所。

附件:

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3-2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020年度湖南省公安厅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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